耽美爱读吧 > 强强耽美 > 长安城头月向西 > 分卷阅读54

圣驾在前,舞刀弄剑得毕竟不妥。”

霍顿夸张地惊异,对着迂腐传统的学究说道:“大周竟有这么多繁文缛节?难道我突厥可汗就不是一国之君,我父汗可是经常在行辕前观看勇士比武。”

话说到这个份上,再不答应未免显得气量狭小了。

皇帝果然应下,不忘摆排场,颇为大气地说:“我大周亦有深谙武艺的勇士,不知王子要怎么比?”

霍顿未加思索,直接说:“小王自幼习武,早就想与大周的勇士切磋一二。”

殿内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众人停止了窃窃私语,沉默着望向上首。人家突厥出个王子,咱们总不好派个禁卫侍从去,以示尊重,最好也能派个皇子。那这么一来就不能输,众目睽睽之下天家之子若是让人家给掀翻在地上,当着满朝文武勋贵世家的面儿,这皇子的脸连同大周的脸可就丢尽了。

我担忧地看了看萧衍,他大病未愈,嘴唇上的血色极浅,纯白的面容下几乎能看见青筋脉络隐隐流动,整个人裹在宽大的绛纱袍里,长袖曳地,袍裾堆叠,看上去像一尊精心雕琢的美丽塑像。一对比,那个霍顿王子壮得跟头小牛犊似得,这要是顶起牛角萧衍能占着便宜么?

萧衍将手中杯盏放下,悄悄往我身边挪了挪,低声说:“你不会以为对付曲曲一个突厥王子,还需要孤出马吧?”

我一想,也对啊。这霍顿只是阿史那可汗众多子嗣中的一个,庶出,且并没有什么权势。就算大周高看他一眼,也用不着堂堂一国储君没姿没仪地跟他逞拳脚之勇。要说皇子,皇帝不是还有别的儿子吗?康王和齐王都在,特别是康王,他向来自诩骁勇,极为彪悍,正好,让他去跟这突厥野人,哦不突厥王子顶牛角去。

康王就是康王,岂会放弃这个逞英雄、出风头的好机会。他大袖马步地上前,抱拳道:“儿臣愿与突厥王子切磋一二。”

我望着康王那藏着锦衣袍袖下的结实胸膛,又有些担忧,要是让康王赢了,那不又让他在满朝文武面前长了脸面吗?

皇帝未曾拍板决定,又有人离席于大殿前跪拜,其音清朗,如一支出自天籁的名曲穿透了整个殿宇内的宁静。

意清大袖平举,恭声道:“臣也是自幼习武,想请霍顿王子指点。”

康王以眼角余光瞥了一眼意清,面上掠过一丝阴翳。意清跪在他身侧,恍若未觉,只抬头仰望端坐于蟠螭龙榻上的皇帝,真挚诚恳地说道:“臣之前与王子有过一面之缘,彼时不知尊驾略有冒犯,今日比武若能让王子尽兴而归,也算是赔罪了。”

坐于我斜侧的姜子商闻言一愣,旋即歪头看了看他旁侧的意初,而后又来看我。我心虚地将视线收回来,垂眸敛眉专心地盯着青瓷碟里的桂花糕。

皇帝显然未料到还有这么一段故事,稍微一愣,便豁然大笑:“既是如此,那你们比吧。”他似是想起什么,冲着默拓将军解释道:“这位是朕的大理寺少卿,沈意清。出身世家大族吴越沈氏,也是太子妃的兄长。”默拓点了点头,大约是对意清的身份表示满意,不算辱没了自己的王子,默许了这场比武。

康王不忿地狠瞪了眼意清,甩袖返回了坐席。

我望着意清线条柔和的侧面,有些明白了。向来淡泊超脱的意清肯站出来同康王争抢与霍顿比武的机会,大约心里想得跟我一样。怕康王万一赢了这场比武,风头愈盛,会对萧衍产生威胁。我回想起意清向萧衍奏事时的模样,甚为恭敬尊重。算起来意清入长安不过数月,短短数月,他就被萧衍彻底收服了,甘愿为其鞍前马后?

自意清离开坐席,我爹娘的视线便如蚕丝一直缠粘在意清的身上,满怀担忧。我也有些为他担心,意清善学博思,素日里并不以筋骨为能,只怕占不了上风。

意清长衫磊落,清俊飘逸,笑容含蓄而得体,朝霍顿微躬行礼,说道:“所谓‘君王侧,忌兵刃’此乃中原俗规,王子既然来了大周,不妨入乡随俗。大周礼仪之邦,不兴逞刀剑匹夫之勇。陛下既已应了你我的比武,不妨各让一步,只以招式相切磋。”

这番话说出来,不少尊崇儒学、老派迂腐的臣子点头称许。既避免了御前刀剑无礼,又维护了大周的脸面。

霍顿扬起入鬓的剑眉,“小王最尊敬的便是有学识的智者,沈大人既然有此意,那恭敬不如从命。”

第28章 意清

意清去内殿换了窄袖束箍的便服,这期间姜弥端起酒鼎向皇帝敬了两次酒,他在坐回绣榻时侧身,看向我父亲,极为客气恭让地说:“令郎当真是文武全才,谈吐气度卓尔不群”,他顿了顿,又问道:“可定了亲?”

我刚喝了一口茶,他的话不清不淡地飘过来,将我喉咙里的茶水尽数噎了回去,我捂着胸口连连咳嗽了几声,一时有种不详的预感。

父亲与母亲对视了一眼,敛了敛衣袖,意态沉稳地向姜弥拱手示礼:“姜相过誉了,意清这孩子不过是多读了几天书,又单纯浅薄不知道藏拙,要论文才武略这在座的年轻公子哪个不比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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