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坐实对卫衍的指控需要证明两点。一是卫衍确实私纵了那名叫绿珠的女子,二是那名叫绿珠的女子的确是幽王余孽,两者皆能被证明才能以此罪名入罪,偏偏这两点他们都能提供人证物证。
物证有二:一是当年卫衍在幽州赎人时亲手签押留下的手迹,二是幽王同党的花名册,那名叫绿珠的女子赫然在册。至于人证,则不计其数,当日与卫衍同去幽州监刑的官员,幽州掌管刑名的官员,荆州与幽王余孽有过接触的百姓,都可以被找来作为人证。
景帝在看到奏折上罗列出来的证据以及物证誊本时,心里就很清楚根本不需要过堂讯问,光凭这些证据就足够定罪。如果卫衍敢辩驳他当日是奉太后懿旨行事,不过是罪上加罪,让他死得更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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