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端起空空的药碗走出了帐篷,看着远处正在一片繁忙的麦田,不禁若有所思。
那个司徒瑾,是个脾气很坏的孩子。自打小秋喜欢上他后,就很少听说他对小秋怎么好过。尤其是他成了亲,小秋伤心欲死,可是司徒瑾却毫无查觉……
李氏心酸,就在那天晚上,她听到帐篷内的动静怎么也睡不着,站在外面不停地往里张望。那司徒瑾看来真生气了,就连军团也了下令,不准军士们再来农场踢球了……看来,两人的缘份已尽。
李氏叹了口气,小秋一大早就出去了,不知道他回来后,会不会不高兴……
叶剪秋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后,拿着一封信边走边打量周围的环境。静石先生告诉他,那位收信人就在甘棠巷开了家书局,听说规模挺大,不知道好不好找。
叶剪秋其实很宅,他从来没有去过什么甘棠巷,毕竟青阳面积也很大,有些街道和小巷他从来没有涉足。
当他左顾右盼的走在大街上时,一辆华贵的檀香马车从他身边经过。
坐在车厢里的曹老太看到从车旁经过的叶剪秋后,不禁笑了起来。坐在她身边的钱庄知道,当老太太眯着眼睛盯着一个地方皮笑肉不笑的时候,就是又打什么坏主意了。
——没错,曹老太已经指挥手下高价回收那些在军团家属手里棉花。
其实她的目的不是棉花,而是因为棉花种子。
老农们常说:母强则子强,母弱则子弱。其实是指种子。
寻常百姓育种很简单,只是在田间地头留下最粗壮的穗谷即可。但百姓们取种不易,而且留下的种子有个毛病,就是第二年就会退化减产,优良的种子越留越少,最后只得去专门卖种子的地方去买良种。
所以,有实力的农庄,比如曹家,会用自己最好的土地当做留种田。
留种田里的种子,要耐心细致的用人力一粒粒去选那最肥实光泽的种子。而且留种田的田地间距比一般田地要宽很多,不仅通风透光,而且防其它作物掺杂。留种田的管理非常麻烦,粪肥,耕锄比一般田地多出数倍,而且水分要及时灌溉。
但是留种田首批收获的种子还不能达到要求,需要将第一批的良种再次进行人工精选,用同样的方法再连续种上二年左右,才可使用或是出售——这种重复留种的方法,也叫做“提纯复壮”。
寻常百姓们是没有这个精力和财力来做的,所以他们只得向大农庄购买。
因此,市面上的种子价格比一般粮食的价格要昂贵很多,不是没有道理的。
当曹家庄子里的老农看到农场的种子无不大惊失色,这种特别优良新奇的品种,是他们种了一辈子的地也没有见到过的!于是有人就提出来,这些种子即使不用在留种田特别培育,也最少能保持三代的良种!若是在留种田再细心培育,那时间就更长了!
曹老太想到这里,脸上的皱纹笑成了一朵花。
其实曹家不仅囤集了大批农场的种子,还在抄袭。
寻常的新品上市,最少要一年多的时间。自从有了农场后,曹家作坊只需要几个月,就能完成新品的设计、制造、分配和销售。由于曹家有丰富的人力和物力,所以曹家的产品会比农场同款的产品更为美观实用,而且价格也低个头。于是,农场的生意更不好做了。
曹老太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了她家的老五。
老五在农场当牛做马,而叶剪秋却并没有给她儿子丝毫机会。做为一个母亲,她早就看上不了!
于是曹母用抽丝剥茧的方法渐渐蚕食农场的市场份额,如果叶剪秋的生意做不下去了,仍回去种花卖菜,没有了异能的他,就凭那张普通的脸,说不定会乖乖的留在老五身边!到那个时候,只怕他得看曹家人的脸色了!
——恶名和利益之间,曹老太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叶剪秋还没有真正领会到“江湖”险恶,他初尝创业挫折后,并没有打击到他的信心和激情,仍在积极想办法应对。但是时间会证明,他将来会面对更多的磨难和成长。
当马车远去后,叶剪秋终于从那浓浓的檀风中闻到一丝油墨的味道。他不由得松了口气,真是苦寻无门,墨香指路。
他来到一个大门前,只见里面有很多伙计进进出出在忙碌,有人手里拿着活字铜板,那是一种横平竖直,横轻竖重,字形方正的字体,显然这里是一家印刷作坊。
作坊门口还有一个两层楼高非常气派的大型书店,匾额上题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雅香书苑》。
叶剪秋惊叹,这里的图书多的简直浩如烟海!当他看到书店里一排排整齐的书架和一堆堆的图书后,不由得整了整衣冠。毕竟是书香高洁之地,要保持礼仪风度。
他向一个小伙计打听掌柜,那小伙计很快就请出来一位长衣翩翩,长相清俊的公子。
叶剪秋对那位公子第一印象就是,果然是读书人,举手投足斯文又儒雅。
只见那位公子微笑着走上前,冲着叶剪秋作了个揖:“请问这位兄弟,寻在下可是有事?”
叶剪秋慌忙比葫芦画瓢的也做了个揖,礼貌的道:“在下叶剪秋,军团农场的管事,替静石伯伯前来送信,请问阁下可是李兄李子定?”
“正是在下。”
李子定接过书信,就邀请叶剪秋来到后面的书房稍等。
叶剪秋安静的坐了下来,静石伯伯告诉他,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