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爱读吧 > 经典耽美 > 奋斗在晚明 > 第三十章 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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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家每年给县尊大老爷多少孝敬银子大老爷会胳膊肘往外拐,替一个没权没势的小子做主

“还愣着干什么,给我狠狠的打,在店内的人一个不要放过”

宁修毫不犹豫的遁了。

事实上,他确实没有想到卢闲这个愣头青敢真的砸店。

做恶人之前不应该把对方的底细背景调查的清清楚楚吗

宁修宴请张懋修等官宦公子就是为了传给给卢家一个信号,莫要装逼,你上面有人,咱上面也有人,且比你的人还要牛逼。

可问题是卢大少爷似乎完全没有正眼瞧过酒楼里的食客,不但命令手下砸店还把尊贵的食客一起打了。

这下事情可就闹大了。

卢闲是有备而来,恶仆人手一根木棍,又有人数优势。

以张懋修为首的官宦公子虽然练过几式拳脚,但毕竟不是练家子,很快就会招架不住。

假使宁修继续留下,也只是个拖累。倒不如按照张懋修的吩咐速速前往县衙报官。

死道友不死贫道,这是宁修遵奉的人生信条。

索性卢家的人是冲着砸店去的,张懋修这些官宦公子只是被殃及的池鱼,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他们挨一顿卢家恶仆的打也是好的,至少可以把问题上升到一个较高的层面。

文的不行,那只能来武的了。

宁修不认为县尊大人会为了区区一个卢家得罪这些官二代。

卢家

也许在江陵地方有些许的势力,但跟这些当权的官宦子弟或者勋贵比起来就是个屁。

哎,既然非要把事情搞大,那就莫怪宁修心狠手辣了。

懋修兄,你们且再忍耐片刻,宁某去去便回

宁修脚下生风,很快就绕过一个小巷子来到县衙前。

老实说,宁修对县衙真的没有太多的印象。

穿越之前自不必说,宁小秀才属于典型的安分守己好臣民,跟违法根本不沾边,自然不会去县衙。

穿越之后的宁修忙着做手抓饼、做肥皂、开酒楼,也没空和县官打交道。

虽然偶尔会有拜会县尊套套近乎的念头,却一直没有时间付诸实施。

现在好了,一来就要击鸣冤鼓,还真是刺激。

宁修来到县衙前,无心多想便抄起鼓槌对着鸣冤鼓一阵猛敲。

这可吓坏了县衙门前当值的吏员。

事实上明代百姓很少直接敲鸣冤鼓,一般的苦主都是托人写好了状子叫吏员带进衙门,由县尊大老爷先阅览,再决定何时开堂审案。

只有命案或者极大的冤案,苦主才会敲击鸣冤鼓。

大明朝有规定,一旦鸣冤鼓响,那么无论如何县官必须立刻前往大堂审案。

想一想,也就能理解为何县尊大老爷反感百姓敲击鸣冤鼓了。

这玩意属于临时突发情况。

没准县尊大老爷正在睡午觉,或者和小妾在后衙耳根厮磨,享那鱼水之欢。

突然一阵鼓响,扰了清梦是小,万一受到惊吓影响了男女功能,那可如何是好。

偏偏朝廷有规制,县尊还必须得立刻升堂,心中自然是憋屈愤怒的。

所以,通常情况下那些敲击鸣冤鼓的百姓会有一项特殊待遇打板子。

是的,所有敲击鸣冤鼓的百姓通常都会被打十板子,以示官家威严。

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便是击鼓的是有功名的读书人。

有功名的读书人是潜在的做官人选,故而也算是自己人。

自己人嘛,虽然混蛋一些,但也是同一阵线的,没必要把事情做绝。

宁修自然是知道这个小细节的,故而才会毫不犹豫的挥动鼓槌敲起鸣冤鼓。

古往今来国人都喜欢拉帮结派,对于自己人和敌人那是完全两种态度。

宁修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把县尊大人拉到自己这边来。

江陵县的县令姓陈,名复,字夫之,南直隶苏州人也。

嘉靖三十五年进士,短暂在吏部文选司任职后一直外放县官。

这么些年下来,却还是一个县官,早已心灰意冷。

故而陈县令寄情男女之事,每日都要与宠妾行房,且偶尔也会流连青楼楚馆,fēng_liú韵事没少做。

晚明已经不像明初,隆万之交,风气变得极为奢靡。

官员们也不再担心有人检举私生活问题。因为大家伙都一个样,便是那些科道言官难道就不好色吗

只要不是因为站错队被人揪着不放,玩几个女人怎么了

那是一点风险没有的。

此时陈县令正在后衙与宠妾柳氏享那鱼水之欢,听闻鸣冤鼓响吓得差点萎了。

他还没来及发作,便有一个小吏推门而入。

“县尊大老爷,有人,有人敲鸣冤鼓啊。”

此刻柳氏与陈县令皆是不着寸缕,如胶似漆的缠绵在一起。

如此香艳的画面被一个小吏员看到,陈县令直是气炸了。

“滚出去,滚出去”

那吏员这才意识到自己闯祸了,边扇自己耳光边告饶:“小的该死,小的该死。”

忙不迭的退了出去。

陈县令早已兴致全无,一把推开宠妾柳氏,穿好中衣套了外衫,又整了整凌乱的发髻。

“这帮下人真是愈发混账了,跟他们说过多少次了,进门之前要先敲门。竟然这么冒冒失失的闯进来。真是气煞我也。”

陈县令叹息一声道:“你先在这里等着,我去前衙看个究竟再回来陪你。”

柳氏也受了惊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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