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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决定是我独自做出的,之前并没有和任何人商量过。如果把这件事告诉小西瓜,或者其他人的话,肯定会被他们把我说成傻瓜,竟然这么大方的把这么多资财全都送给姚微,简直是不可思意,怀疑我是不是大脑抽筋、钱多的已经变傻了。
但我并没有白痴也不是一时冲动,虽然这些资财白白的送出去的确让我心痛,不过一件事情不能只看一头,要从几方面来分析才能得出全面的结论。
首先,这家公司本来就是姚微的,注册是用的她的名字,投资也是以她的名义,公司所有的设施购买也都是用她出面的,所以从一切的公司资料上表面,她才是公司唯一也是合法的拥有人。虽然我一直以来都用抽取资金来控制住公司的赢利,但资金的进出毕竟都有财务为依准,一切全有资料可查。何况为了抽调方便,全部手续也是按非正常的程序在操作,没事的时候不要紧,一旦出问题跑都跑不了。
何况姚微的性格和贪念我早就领教过,她现在只不过掩饰的很好,在我的威吓下一直有所收敛而已,但并不能难保她没动过公司的脑筋。虽然现在的她对法律的意识还不太深刻,不懂得或者不大清楚里面的窍门。但谁又能担保,万一那天她从什么人那里得到了指点,或者和岳权勾结起来,明目张胆的把公司直接占为己有呢?到那个时候,打官司我是稳输不算,而且还得把原来所有的利润全部吐还给她,并且再给扣上诈骗和投机倒把的罪名起诉,另外还使自己的真实身份全部暴露出来。
其次,我给她的这些说的好听点是钱,说的难听的是个包袱。先不讲那些我拿不走,而乐得当作人情给她的东西外,所有的好地皮都被我转移出去外,留给她的这块地看着不错,但当时我拿过来的时候就没花多少钱,而且还知道是一个鸡肋。本来我早就有二种考虑处理它的,才暂时把它放在房产公司名下而没转移,这才主动提出,把它留给了姚微。
我究竟是准备怎么处理呢?其实很简单,一种就是快进快出赚取差价,这是我本来的打算。另一种是长期持有,耐心的等待升值。虽然这地在市中心,而且是在静安区,从现在市价上看,价格算起来还比较高,但我清楚的知道,如果她不能够早日脱手的话,用不了一年半载这块地皮就成了标准烂地,白送人开发都估计没人要。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因为活过一世的我清楚的知道上海今后十几年的市政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的起伏变化。我知道,等不了多少时候,新的房地产管理办法就要颁布,加上市政改造的原因,静安区将会大迁移。不过这次历史上的改造迁移是绝对失败的,因为当时迁移改造前期并没有做好完整的计划,只凭着几个头头脑脑的空想,而盲目的拆楼改造。短短时间内,使得原本热闹的中心区域一下子减少了近70以上的居民。加上配套设施没有跟上,房地产开发又跌入低谷,到处是建了一半的烂尾楼和空关的小区。这么一来,这块地的价值就会急剧下跌,烂在手里。我还记得最低的时候,静安区的楼盘从原来的每平方米平均七千的价格开始大跌,最后居然卖出了每平方米一千三百的超级低价,和2001年后的每平方米二万五千至三万的天价相比起来,真是不可思意啊!除非姚微有耐心等个七、八年左右,等到上海房地产的黄金时代到来才有可能大赚翻身,要不这个包袱足够她背负好几年了。
另外,我也是怀着“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意思把公司给了姚微,开这公司的目的我并没有想靠她来赚钱,而只是想抢在房地产最高峰的时候低价多吃进一些好地,以后慢慢交给父亲去开发的念头而搞了这个公司。至于她后来搞代理、批发等等都是灵机一动而出的主意,并不在我原本的预算之中。我留给她的钱也只是她所操作这些而赚取的利润一小部分而已,我这人就这样,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的漂亮。何况,现在我的目的已经都达到了,为了尽快从这个貌视金山的地方,实际是将来陷阱的公司里脱离出来,稍微做点牺牲还是值得的。
其实我还有一个想法,这就是让姚微产生一个错觉。让她对我产生感激之情,这样一来,就有利于我更好的对付岳权。用脚指头想想就明白了,她拿了我这么一份大礼,能不把对我的感觉升华?从此放在心中仅次于自己的重要位置上?何况,从我签字落笔起,她就不再是我的雇员了,从某些角度上来说,她和我的关系已经从雇佣和被雇佣,微妙的转换为值得信赖的朋友和受恩人啦。如果以后,她在岳权那里受到了委屈,或者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和难题的话,我可以肯定,她第一个就会想到找我来倾诉。呵呵,到时候我不是随便的就可以用她来轻易的知道岳权所有动作?而出一些明着看起来是好主意,暗地里却是釜底抽薪的毒招?
果然,姚微乐了一阵后,用难得所见的真挚情感对我说道:“老板!您对我实在是太好了,我非常非常遗憾,以后再也不能和您公事了。如果将来有可能的话,我真希望找个机会报答您的大恩。”
看着她的眼睛,我的直觉告诉我,她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