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们就这么签字了?那不是等于向火坑里跳吗?”小周说到这里,赵云申也已经明白了事情的原因,听到我父亲和小周在自己的口供上签了字,生气的一拍大腿,脱口向他责备道。
“就是啊!怎么说都不能签啊!现在签了口供了,这怎么好?这么一来不是真的都全变成真的了,诈骗犯的这顶帽子不就自己给带上了吗?”吴姐她们也愤愤不平的在一边说道。
“你们以为我们真愿意签啊?但不签又怎么办?难道给他们活活折磨死吗?”小周反驳道,并赌气的说道:“让你们三十多小时不吃不喝,还不给你们睡觉,并头顶着太阳灯照着,边上还放着三条恶狗不停的对你们逼问,也这样去试试看?如果那时候我们再不签的话,我和李总非得死在那里不可,不管后果怎么样,先保住条命才是真的。”
小周这么一说,让周围的人沉默了起来。的确像小周所说的一样,在当时那种环境中,不先自保的话又能如何呢?就算能再挺过三十个小时,但你又能再继续挺几十个小时吗?人毕竟不是铁打的,在种毒辣手段下,任凭你的意志多么的坚强,终有垮下来的一刻,还不如先签下来再说,至少可以先保证自己暂时的安全。
“那你们又是如何才跑回来的呢?”小倪皱着眉头,轻声的问道。
小周惨然一笑,说道:“到了拘留所后,我和李总实在是受不住的累了,胡乱肯了几口窝头后,依墙就睡了起来。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我在梦里依稀听见外面有二人在对话,这才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因为当地拘留所比较简陋,隔音不是很好,加上我的耳朵一直比较尖,这才把他们的话听的一清二楚。原来其中一个就是审查我们的警察,他正和拘留所的警察吹牛聊天。得意洋洋的告诉他们一起从昨天到今天是如何撬开我们这二个‘诈骗犯’硬嘴的经过,并向看守人员透露出,等第二天就把我们转移到市郊看守所去,先作为收容审查对象关押起来,之后再慢慢的在牢房里好好调教我们二个,让我们好好尝尝d市监狱里的味道……。”
“收容审查?”这个名词让我不害而栗,禁不住心里一紧,不由得害怕了起来。估计很多人都知道,这种野蛮的制度简直是中国法律的耻辱,在未能定罪的时候,公安局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绝对安全”并能够做到随传随到而做出的一种必要手段。听起来好像不错,可其实被收容审查后和坐牢并没有什么分别,一样都把你关押在牢房里,过着和已经判刑的罪犯一样的生活。其待遇甚至还不如罪犯,就连日常的生活必需品及开销都要自己负担,还要为自己占用牢房掏出所规定的“房租费”。而且在审查拘留期中的时间在判刑后还不算进刑期,就算最后把你无罪释放,也没有任何补偿。这种制度从五十年代起就有了,八几年的时候才正式定了下来,作为执法机关的一把“利器”,直到几年后,它才因为一件惊动全国的大事而被取消。但在那时间前,各地的公安机关却把此制度当成是一大权利,发挥的是淋漓尽致,把它使用起来是乐而不疲,只要看你不顺眼,就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把你收容审查。
这种明显违宪制度,因为历史的条件畸形的存在着,在它这只滴血魔掌下,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人因为公安部门简单的手续,而被合法的投入牢中,掏着钱吃着牢饭,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运气好的一月半载从里面出来,运气差的关你个一年二年都没问题,甚至再霉运的,得罪了里面的牢头,莫名其妙的把命给丢在里面都有。如果父亲他们真被当地公安用这理由关押进去的话,我真不敢去想象后果究竟会是什么。
“收容审查!虽然他们说话的声音很轻,但这四字就如同惊雷一样在我耳边响起,我立刻吓的睡意全消,马上悄悄推醒李总,把嘴凑在他的耳边把我刚才所听到的告诉了他。李总一听之后,和我一样惊的面无人色,我们心里都明白,如果真这么给搞进去的话,弄得不好就会在里面稀里糊涂的丢掉性命,到时候就是有再有冤枉都没地方去诉说。我们悄悄商量了一下后,决定为了保命,准备找机会逃出这里,马上就跑回上海,从此远离d市。因为见到拘留所只有一个年轻警察在看守,而那个和看守人员聊天的警察没一会也受不住困意离开了这里,估计和他也实在疲倦的几个一起审问我们快二天的同事们一起找地方休息去了。所以这时候,我们一看机会来了,就找了个主意用生病的借口先把看守人员骗了过来,然后趁他不备,出奇不意的一起偷袭了他,就夺门而逃。一出拘留所跑出没有多远,就听见远远的警车大鸣向南而去。还算我们机灵,因为李总早估计到,因为对方知道我们是上海人,脱身后一定会向上海跑,所以特地背道而驰,从其它地方绕了个大圈转回上海这才没被追赶出来的人给抓住。但因为我们的钱在审问时候都被他们搜光了,身上只有从看守警察口袋里掏出的一百多块,只能一路上忍饥挨饿,靠着好心人的帮助,才千辛万苦的跑了回来。”小周这时候把事情经过全部说完了,虽然出逃时候的细节他没有详细描述,但我们已经是听的惊心动魄了,可以想象得到当时的情景是如何的可怕,被捕、烤问、偷袭、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