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没有任何补给会送来这里,缺衣少粮,每个人都有着极重的菜色,掘个深坑防止尸体被猛兽掘出来,不是不想,着实是身体做不到。
虽不能掘深坑,却也不想让这名医者死后还不得安宁,因此有人在坟茔旁边埋了一些从废墟里捡来的带着铜锈的尖锐物事,如此便不用怕猛兽了。只是,正常人的思维逻辑是想不到,有的时候,坟茔除了防猛兽,还需防人。
没错,坟茔里没有任何陪葬品,不会有盗墓贼有兴趣,可里头有尸体啊,有些人就是对尸体有兴趣。
翌日发现坟茔被掘开,泥土里隐有尸屑,季越人终于顿时怒不可遏。
☆、第十六章无良医者
“找我有何事?”
季越人闻声望去,一根烧焦的梁柱残骸边,阿珩正席地而坐,手里拿着一枚新鲜齐整的头骨。
季越人好悬没气晕。“苏珩你个疯子!”
阿珩随手将头骨丢进一个草袋子里,死于瘟疫且保存完整的头骨可是很少见的呢,得带回去当收藏品,以后收了徒弟可以用来给徒弟上课。“你喊我就是想说这个?无聊。”
季越人一口老血顿时涌上了喉头。
阿珩继续道:“这个避难处是谁建的?挺聪明的,我想见见他。”避难处最难的不是聚拢幸存者,而是解决食物问题,这片避难处是紧挨着一片栗子林的。栗子是很有营养的食物,只靠着栗子,人能生存很久。
避难处的修建者必然懂得一定药膳的知识,否则不会哪都不挑,就挑这片栗子林,阿珩来的路上也看到过别的果林,但没人。
季越人更想杀了阿珩。
阿珩似是瞧出了季越人心中所想,道:“想杀我的人很多,可从未有人成功过。”
季越人警惕的问:“你进去是想干什么?”
阿珩无语的看着季越人防贼似的反应。“我不杀人,有正事,同瘟疫有关,你若不想带路也无妨,我自个去找。”
虽然阿珩的人品医德严重赊账,可医术却是着实不错,季越人研究过阿珩给的毒,很高明,显然毒术精湛。医毒本一家,精通毒术,医术自然不会太差。犹豫了许久,季越人还是觉得把人带去见见别的医者也好,说不定能给什么意见。“你先将医者的遗骸还我。”
阿珩遗憾的将袋子里的骨头取了出来。“只剩下这些了,别的被我做了实验,还不了。”
季越人劈手夺回骨殖重新埋进土里。
见到阿珩,再听说了她干的事,不少医者都想抄家伙砍死这混蛋。
人死为大,什么仇什么恨你这么作践已死的人?且还是一名医者。虽是庶人,身份地位不高,却是极受人敬重的,混蛋真够丧尽天良的。
唯一没动火的是公孙景,公孙景盯着悠哉的跪坐在草席上的阿珩,越看越疑惑。
人长得不好看不足为奇,这世间绝色本就极少,但似阿珩这般五官除了眼睛没有半点特色,没那双妖鬼般的眸子,绝对令人见之转头就忘的,比绝色更稀罕。最为古怪的是,阿珩的脸还是属于那种很耐看的类型,虽然第一眼的时候没人会觉得好看,可认真的去看便会发现,这张脸看着其实挺舒服的......若是这家伙身上的疯癫气息去掉的话。虽然不是很像,但阿珩让公孙景想起了很多年前相识的一个差不多类型的好友。
公孙景试探的问:“你与清是什么关系?”
清的情况公孙景略有所知,应是传说中羲和氏的后裔,根据古籍记载,那是神裔氏族的一支,而神裔氏族有个特性:不孕不育。
倒不是真的不能生了,只是生育能力远远不如寻常人,寻常人族,一年生一个,并不是难事。而神裔氏族则不然,想要子嗣,得用相当多的次数来换取那极小的几率。也因此,神裔氏族对于婚姻的要求都很高,必须是自己相当喜欢的,否则没法长期相对。再美的绝色,从早看到晚,从年头看到年尾,缓缓眼睛的时间都没有,是个人都会想吐。而不能长期相处,神裔氏族也甭想要后代了。
某种意义上,有些人族说神裔非我族类真不是空穴来风,就这生理差异,说是异类,也并非不可。
公孙景记得自己上次见到清的时候,他似乎并未娶妻,也没有娶妻生子的打算,再考虑神裔氏族的生育率,基本可以给清盖上绝嗣的戳了,可也保不准有意外情况,不是吗?
阿珩慎人的眸子挪向公孙景。“你认识我阿父?”
公孙景:“......”清能生出你这么个奇葩来,也是奇迹。子不肖父很正常,可差异悬殊至此,造化真真是神奇。
另外几人亦不由露出了惊悚之色,清神医的后代?开什么玩笑?清虽出身卑微,品行却光风霁月得令人自惭形愧,他们之所以会来疫区,与清有极大关系。早年清做铃医到处跑,听到有大疫,别人躲都来不及,唯有他毫不犹豫的跑去疫区救人。此次大疫蔓延大半个中州,若非有清这个榜样,还真没几个人鼓得勇气跑这鬼地方来。
很多路,最难的不是过程,是开头,但只要有人走出了第一步,那么后人便会源源不断跟随,拓宽这条路。医者进入疫区救人,化解疫疾便是如此。清开了个头,后世的医者便跟上了。
可如今......清神医一生仁善,女儿却是这么个德行,所有人都感觉到了破灭感。
公孙景也有破灭感,但还记得眼下最重要的事。“你怎来了沧水?”这片生命禁区,但凡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