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老板先行离开,时槿之和经纪人边走边聊,对接了一下行程安排,顺便提起想在这边买房的事情,而后在餐厅门口分别。
迎面走来几个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她不经意瞟了眼,一下就瞧见了张熟悉的脸。
对方恰好也看向她。
李新媛?
只见她转头跟身边人打了个招呼,朝这边走来。
“好久不见。”她微笑着主动伸出手。
时槿之与她握了下手,目光扫过她的腿,“你的伤好了吗?”
“谢谢,已经好了。”李新媛客气道,笑容可掬,“能跟前辈成为同事,我很高兴。”
“???”
karin适时解释:“她上个月和公司签了合同。”
啧。
这算哪门子同事,不过是同一个公司罢了,一年到头见不上几次面。
“你摆脱sherly了?”时槿之挑眉问,往前走了几步,偏头丢给助理一个眼色,示意她原地等。
李新媛了然,跟上去,轻笑道:“她公司都快倒闭了,我不走,难道跟她共患难吗?”
“哦,倒得有点快。”
“假如你不那么懦弱,她可以倒得更快,也不至于坑害其他更多的人。”李新媛直视她双眼,眸里充斥着轻蔑。
“我敬你是前辈,也服你有实力,但在这方面我真的鄙视你。”
时槿之弯了弯嘴角,眼里波澜不惊:“谢谢夸奖。”
过多的解释没有必要,让污名瞬间失去力量的最好办法就是承认它,而承认并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影响。
冷暖自知。
见她不痛不痒的,李新媛也觉得没趣,继续说:“她现在跟自己人打官司,赢了可以自由等死,输了去监|狱里等死,听说找了排名前五的纽约xx律所的律师,成败在此一举。”
“xx律所?”
时槿之脊背微僵,拢起眉心,她姐姐就在这个律所工作,
“男律师女律师?”
“不知道。”
“……”
一路惴惴不安地回到酒店,时槿之闷头扎进房间,思来想去决定给姐姐打个电话问问。
纽约现在是中午,用餐时间,应该不会打扰到她老姐工作。
“什么风把我老妹的电话吹来了。”
“姐,你不忙吧?”
“吃饭呢。”老姐声音里带着笑意,旁边好像有人在逗她,“怎么了?来卡耐基演出吗?”
“不是,我就问问你最近手上有经济类案子吗?”
“没有。”
“委托人里有叫sherly的吗?”
“没有。”
时槿之松了口气:“噢,没事,我就随便问问。”
“真的随便问问?确定不是你哪个朋友惹了官司?”老姐一副很了解的样子,隔着电话都能猜到她现在肯定眯着眼。
“真没事,姐,你快吃饭啦,下礼拜我去找你玩,挂了哈,拜~”
“等等!”
时槿之浑身一激灵,以为她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要审问,喉咙紧张滑动,“怎么了?”
“你姐夫有个朋友是你乐迷,想要一张签名专辑,他说愿意花高价买绝版,刚好他下个月过生日,所以——”老姐咳嗽两声,暗示明显。
“要哪张啊,我手上有自己收藏的。”
“拉赫玛尼诺夫那张。”
“行,等我二十八号回国签了给你寄过去,不要钱。”
“哟,我妹妹这么大方?”
时槿之对着手机吐了下舌头:“我什么时候小气过?”
“ok,大方妹妹,我吃饭了,拜。”
放下手机,时槿之往后一仰瘫在床上,舒服地伸展开手脚,对着天花板哈哈大笑。
美哉,妙哉。
所有事情都那么顺心,她现在有爱人有事业有家庭,日子过得悠闲自在,确确实实应了去年在庙里抽到的签:苦尽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