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处不优美j-i,ng致,世上再没有比他更好看的男子,那双略狭长的紫罗兰眼睛看过来的时候,哪怕是见惯了他模样的属官随从们,都有一瞬的呼吸困难。

“那两个家伙处处碍事,倒不用杀了他们,等让他们看到他们护得跟婴儿一样的主人就这么死了,对于他们就是最好的惩罚了。”卡斯珀微笑着,声音如丝缎一般柔滑悦耳。

“是,殿下。”属官的头低得更深。

那夜,卡斯帕亲手用一架狙击镭s,he枪结束了远在数里外的萧一诺这平淡却绝不平凡的一生。

然后,他归去,仿佛刚刚只是用手碾死了一只蚂蚁。

在他眼里,萧一诺只是一个横在他前进路上碍眼的挡路石,如果不是被他那些忠心耿耿的手下保护地太好,那个苍白寻常的男子早就死于非命。

那时候的他,藐视生命,冷酷无情,所有的温情都只给了一个人。

原本,他甚至想将一切都送给那个人,不管是权势地位还是其他。

卡斯珀就是这样一个人,当他爱上一个人,就是这样全心全意到可以为他去死。

就算这两年,因为争吵和怀疑,他们时常冷战又和好,但卡斯珀从未怀疑过他的爱情。

他就是这样一个骄傲到偏执的人。

结果,就在那晚之后,情况忽然急转直下。

直到安迪背叛他的那天,他被姐姐软禁,那时他发誓要亲手扭断安迪的脖子,甚至不许那些仍然忠心于他的手下去报复。

那时候,他深深地恨,恨到在手臂上留下那么多道鲜血淋漓的刀痕。

直到,内厄姆星人来袭。

那个时候,姐姐亲自去了前线,整个帝国陷入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危机,他才能顺利逃脱。

可是逃脱之后呢?他才发现,只一瞬,已经风云突变,他不过是茫茫宇宙中那么渺小的一颗沙尘罢了。

带着数十死卫,他做起了星际海盗,一干就是五年,他同内厄姆星人交战,他向帝国与联邦的正规军开火,他六亲不认,杀人无数。

他可以面不改色地用刀割下俘虏的头颅,任由鲜血迸ji-an在他的衣角。

那五年里,卡斯珀几乎睡不着觉,双颊深深凹陷进去,瘦得像个鬼,他再也不是那个尊贵雍容的帝国亲王,他沦落成最穷凶极恶的海盗,他曾经想着,如果再遇到安迪,他会一片一片割下他的皮r_ou_,然后再送他去死。

他越是恨,越是狠辣。

于是,卡斯珀成了一块星域人人闻之色变的星际海盗,人称“血鲨”,他的手下,从来不留活口。

他的忠心侍卫却越来越少,大多陨落在茫茫星海里。

五年,卡斯珀疲倦到几乎死去,迷茫到如一具行尸走r_ou_。却在某一天,忽然解散了已经壮大到数千人的海盗团,只身流落到了混乱的第三星系,做了最低下的一名佣兵。

那时候的他,大口喝着最低劣的麦酒,大口吃着腥臊带血的r_ou_,却仿佛活了过来,他的血液里,渐渐有了温度。

他可以与伙伴并肩作战,他在同伴为他而流的鲜血里,跌跌撞撞摸爬滚打着学会了信任与义气。

从一开始,卡斯珀就是一个强大的人,但是他的心却弱小到被那些连脸上都满是伤痕的大汉们嘲笑。

“你就是个娘们儿啊,小卡!”他们笑着,肆无忌惮却并不带恶意。

卡斯珀听到那样的话,开始还会恼怒一下,到后来,也就平静,甚至自嘲。

“是啊,我是娘们儿,你们还打不过一个娘们儿,不过就是一群垃圾!”

然后,就是哄堂大笑。

在那里,卡斯珀学会了做饭,学会了抽烟,学会了蹲在破败的仓库门口和那些衣着粗陋的佣兵一起喝酒。

某天他在睡梦中惊醒,想着如果安迪看到现在的自己,恐怕都会认不出来。

他是脸上有三道疤的佣兵y-in蝎小卡。

额头上那道是为了救团里的大胡子奈普留下的,当时深可见骨,差点削掉他的脑壳儿。左边脸颊那道从额角到嘴角的刀疤,当时差一点儿,他就没了命,是团里的瘦子克里用一条胳膊换来的生机。同样是左边脸颊,另一道从耳下横过到鼻梁的伤疤换回了小个子米沙的命,他从未后悔过。

而夜里微弱的星光下,他的手臂上那些因安迪自己刻下的凌乱伤痕,已经变得淡淡的,再不明晰。

那时起,他已经不恨他了。

爱恨消弭,他用了十几年。

忽然就笑出声来,笑出了眼泪,然后被一个破损的酒瓶子砸中了脑袋——

“我靠,小卡你疯啦,半夜三更不睡觉,他妈的笑得像个女鬼!”

大胡子骂了两句,又翻过身去鼾声雷动。

卡斯珀看着自己依旧白皙却粗糙而且被刀疤和老茧覆盖的双手,曾经的富贵,曾经的骄傲,曾经的高高在上,已经恍如隔世。

直到大胡子的三个儿子在与内厄姆星人的战斗中全军覆灭,大胡子骂骂咧咧地去参了军,他们一群人偷偷地也跟了去,大胡子先是发了火,但瘦子说:“佣兵不过也是舔着刀尖过活,倒不如吃皇家饭用命去搏一搏前程。”

大胡子就消了音。

与内厄姆星人的战斗比想象中更残酷更危险,但卡斯帕从未再抛弃他的战友,他从最低级的下等列兵做起,用了多年,才爬到上尉的位置。

多年以后,他曾远远见到安迪,他与李迟一起,看着幸福安宁。

那时候,他只想着他的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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