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取出手铐,严肃地对她说:“你涉嫌杀害戚承天,现在我们要逮捕你!”
她顿即花容失色,惊诧地说:“什么?你们是不是有什么地方搞错了?虽然承天死的时候,我是跟他在一起,但我什么也没做过啊!而且我也没本事让他突然变成一个老头子。”
“别再装蒜了,你就是有这个本事,十五年前你也是用这个方法把一个香港的黑社会老大弄死的!”蓁蓁突然冲她大吼。
“那、那、那有,十五年前我才十岁左右,那能跟男人上床啊!”惊慌已经让她没能认真思考了。
“我们没有说过你是通过杀害戚承天和那位黑道大哥的,唐,宝,仪!”我一字一句地说出她的名字,随即威胁道:“你最好向我们老实交代一切,不然我们把你转交香港警方,或许会有一大群古惑仔在警局门口等你出来。”
她意识自己说错话,也意识到我们已经知道了很多内情,面露惶恐之色,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随后露出无奈的苦笑:“要来的,始终都要来。我虽然能避一时,但不可能避一世。”
“其实,早在二十年前我就开始在夜总会里做公主……”她请我们进屋后,在客厅里向我们讲述她的过去,当中还包括她与戚承天及薛楚凡之间的爱恨情仇——
我是香港人,出于低下阶层,母亲是个“凤姐”,父亲是谁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的出生注定了我不可能像个正常人那样生活,从小母亲就忙着做她的“生意”,没有时间管教我。所以我很小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中五没念完就没退学了。
(“凤姐”是中的一种,多见于香港。凤姐通常租住于廉价房屋,并于自家中经营卖 y- in 服务,因此又被称为“一楼一凤”。另,香港的中四、中五,相当于内地的高中。)
没有念书之后,我就整天到外面玩,还跟些古惑仔混在一些。不过,这也不算什么,起码当时我还不至于要去卖身,毕竟我长得比较漂亮,愿意给钱我花的水鱼有的是。我之所以会到夜总会做公主,其实是因为我的母亲。
母亲一直都十分嗜赌,赌输了没钱给以致债主临门是经常发生的事,我早就见怪不怪了。不过,在我十八岁那年,有一天我回到家里发现母亲不在家,打电话给她又打不通。本以为她又过海搏杀,但随后我就发现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原来她赌外围玩大了,输了一百多万。那时候的一百多万是什么概念啊,她就算每天不停地接客,做一辈子也不见得能赚到一百万。所以,她跑掉了,连跟我说一声也没有就跑掉了。
(“过海搏杀”是从香港坐船到澳门赌博的意思。而“赌外围”则是指向私人组织投注赌博,可以赌赛马及足球,先记账赛后交收,与内地的私彩相似。)
母亲这一跑,我这二十年来也就没见过她了,也不知道她现在是死是活,不过她留下的烂摊子可得由我来收拾。香港的黑社会有他们的规矩,父债子还、子债女还,反正欠钱的人跑了,就会找到跟他有关系的人头上。母亲欠下的债,当然是落到我的身上。
我连中五也没念完,要我去找正经的工作还这一百多万,恐怕把全部工资拿出来也不够给利息,而且我的债主也不会慢慢等我还钱。所以,我就被他们抓住了去夜总会做公主了。
也许因为是被别人强逼入行的关系吧,开始时我挺讨厌做的,总觉得跟陌生的男人上床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老是怕客人会带我出钟,就算在夜总会里也是扭扭捏捏,有好几次惹得客人生气。直到后来,萤姐告诉我有关起源的事情,我才开始喜欢上这个身份。
萤姐是夜总会里的王牌,每晚都有很多客人要点她带她出钟,甚至为了她吵起来。她的确长得很漂亮,皮肤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好的,而且她当时看上去虽然跟我差不多大,但她私下告诉我,其实她比我要大十多岁。我本来还以为她是用了什么神奇的护肤品,所以才能保持得这么好,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根本不用护肤品。
萤姐很同情我的遭遇,所以特别照顾我,她看见我因为得罪客人而被经理骂,就来安慰我,还跟我说做并没有什么不好,也不见得是种肮脏的行业。她还跟我说其实起源于宗教,是一种神圣的职业。在公元前3000年的巴比伦王国就已经出现了,当时的神殿里除了男祭司、佣仆、工匠之外,还有不少很受人尊敬的女祭司。这些女祭司通常来自优裕的家庭,她们会代表“神”为祈祷者举行洁净r_ou_体与心灵的仪式,而这种仪式就是。
这种女祭司被史学家称为“圣职”,她们的收入是神殿主要的经济来源。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曾经这样描写巴比伦神殿里的女祭司:“每一个当地的妇女在一生中都有一次必须去神殿里,坐在那里,将她的身体交给一个陌生的男人……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将她带出与他同卧,否则她不准回家……女人没有选择的权利,她一定要和第一个投给她钱的男人一起出去。当她和他共卧,尽到了她对神的职责后,她就可以回家。”
所以,当时做并不感到是种耻辱,而是一种神圣的职责。
听完萤姐的话后,我就觉得她很厉害,因为做我们这一行的,大多都是念书不成的人,像她这么有学识的可说是万中无一。而且那时开始我就不再觉得做是可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