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爱读吧 > 校园耽美 > 我有一个剑仙娘子 > 第九十四章 黄雀在后

柳三变自己去锅里捞了碗面回来。

离开前将身上的银子全部丢在了煮面的锅旁。

他端着碗,路过那块铺在桌旁的脏黑木板时,忽然停步。

蹲下。

探手。

伸出两指。

轻轻抬起木板一角。

入目处,是一片深沉的暗红色!

就像刚刚加在面条里的辣椒油。

他微微抬目。

再往深处看去,这一滩暗红色蔓延到了木板下未有光芒占据的黑暗之中。

不知究竟盘踞了多大面积。

柳三变没有再看了,他将微微抬起一角的木板放平,收回两指。

那抹暗红色退居到了黑暗之中。

他微微低头,舔了舔嘴唇,缓缓起身。

回到桌前,五指抓起桌上的辣椒油,全部抖入碗中。

埋头吃面。

————

秦佶有两件事最引以为豪。

第一件事是他投了个好胎。

他是郎溪秦家的嫡系,他爹又是权倾大魏朝野的儒家金丹修士。

第二件事就是他的名声响亮,无人不识,无人不晓。

前者靠命,后者靠他自己。

秦佶很满意。

今日,他与往常一样在醉仙楼醒来,躺在莺莺燕燕之间。

他这几年很喜欢来青楼。

不是因为他缺女人,而是因为玩腻了。

不管是府上美妾,俊秀侍女,清白民女,官宦小姐,江湖女侠。

他都玩腻了。

甚至连前些年痴迷了好一阵子的贞烈良家,如今也觉得索然无味。

至于男风,他尝试过,但感觉也就那样了,不管是上是下……

但是秦佶觉得不能对不起他响彻大魏的“花花太岁”的名头。

不能辜负赋予给他这个称号的粱京百姓对他的殷切期盼。

所以他觉得青楼是个好去处,不仅玩的开,还能学到新知识。

其实今日起床,秦佶并不准备这么早回府的,连去街上继续“提高声望”、欺男霸女的动力都没有。

没办法,人太出名,已经名满粱京了。

特别是半年前抽死那个老不死的东西后,整个粱京城的百姓,见到他都会退避绕道。

起初秦佶觉得很威风,很满意,只是之后时间长了就觉得索然无味了,甚至想着要不要改天去皇宫玩玩,但是他爹的学生李士达劝住了他,答应给他每天找新乐子耍。

比如今日。

他一起床就听李士达说,有个不怕死的武夫要来找他寻仇。

终于碰到了一个不仅不怕他还想要他“狗命”的好汉。

秦佶兴奋的都没来得急洗漱,衣服还没穿齐,就随便披了件锦袍,带着一帮随从跑了出来,要去亲眼见见那个英雄好汉。

好好会一会他。

记得,上一次有江湖儿女要刺杀他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

他甚是怀恋。

话说刺杀他的那些人后来怎么样了?

秦佶在路上想了会。

好像是做成了人彘。

那么这回就换个花样吧,不能让那位英雄好汉死的太轻松,不然就是对不起好汉的铮铮铁骨。

这种敢来要本大少“狗命”的英雄好汉,必须给予足够的尊重!

“对了,李士达,你说这位好汉是来寻仇的,哈哈,本大少该不会是给他带了顶绿帽子吧?”

秦佶大笑道。

他此时面色潮红,披着一件花花绿绿的绣袍,袒胸露乳,随意披发。

他虽声色犬马,昼夜荒淫,但却并没有被酒色掏空身子,反而精神气极足。

因为郎溪秦家乃是世家大族,他从小就服食仙家灵物,并且他眼前这位李士达,是他爹最得意的学生,在半年前那件事后,被他爹派来照顾他,哪里会让他身体出问题。

李士达是一个大约二十岁左右的儒生,衣着简素,相貌周正,神态稳健。

此时他正一手握着腰间一块黑木令牌,垂目出神,听到身前那位老师爱子的询问,他立马松开令牌,抬眼道:

“他是半年前那位死掉的御史柳锦的义子。”

“那老东西的两个义子不都是怂包吗?”

“柳锦有三个义子,他是年纪最大的那个,很早就离开了大魏,如今是离火国云水窟修士,这次回来报仇。”

李士达语气平淡。

秦佶点了点头,他看了眼街上四处逃奔的百姓,笑容微微收敛。

因为他又想起了那道腰杆挺直的苍老身影。

其实最初,他带着随从们去找那个叫柳锦的老御史,是想去好好感谢那个老东西一番的。

并且他在听随从说那个老东西是独自一人清贫简朴的生活的时候,他还想着要不要送几房妙龄美妾,给老东西暖暖被窝,让他重整雄风。

另外再送几套豪宅和千两白银。

因为,那老东西在弹劾他爹的奏折中,有一条提到了他。

说他骄奢淫逸,无恶不作,为祸粱京,乃是京城一恶!

他当时得知后,兴高采烈,春风得意,有一种蒙尘明珠重见天日之感。

以往的御史台没有御史敢在魏皇面前参他,这让他一直很失望,而那个老东西是第一个敢这么干的。

这让他很是惊喜,觉得名气这回一定能传的满朝皆是。

于是他便在随从的带领下,在那家露天面馆见了见那个老东西。

可是随后却发生了一件让他之前怎么也没想到的事——他被激怒了。

不是那个老东西给脸不要脸的不领情。

那个老东西没有破口大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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