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罗潭捂着自己的喉咙:“这几日嗓子眼儿干的紧,只怕是晚上出门吹了风,本想找高大夫替我瞧瞧病,这几日却连影子都没看到。”罗潭有些不满:“真是没有医德的大夫!”

沈妙有些无语,且不说高阳的真实身份是大凉的朝臣,便是在明齐,好歹也是个御医,成日来给人看个头疼脑热的,也就只有罗潭做得出来了。

……

却说另一头,沈冬菱正在府里梳妆打扮。今日她打扮的格外素淡,几乎是有些不施脂粉的意味了。穿着一件松香色的百棠长裙,那衣料自然是极好的。不过首饰也都以简单的玉饰为主。

杏花左瞧右瞧,就道:“夫人为何今日打扮的这般简单,虽说夫人天生丽质,可出门在外,不正是越娇艳越好?”

“你懂什么。”沈冬菱端详着镜子里的佳人,她模样生得好,极有万姨娘年轻时候的楚楚风致,即便是这样简单的衣裳,都被她穿的很有几分娇俏。大约是因为成了亲变成妇人的原因,又添了几分莫名的风韵。

府里的下人有时候会背着说悄悄话,说沈冬菱看着就是妾面。大户人家的主母大多都是五官端正大气,圆润有福,看着就忠厚的。沈冬菱却生的眼睛大,下巴尖,俏丽的如同一只狐狸,就是典型的妾面。王夫人和王老爷对此也颇有微词,不过王弼喜欢,所以其他的一切都可以忽略不提了。

沈冬菱端详了片刻,又将头上的那只玉簪子拔了下来,换上了一支素银的簪子。

杏花见状,欲言又止。

沈冬菱道:“不必想这么多,近日我不是唱主角儿的,打扮的花哨了反倒夺人风头,我可不干这等糊涂事。要争艳有的是机会,也不差这一回。”

杏花闻言,又道:“夫人丽质天成,不必比也是头等的美貌。”

沈冬菱被说的神情愉悦,不过更令她愉悦的却不是杏花的吹捧。今儿个是要让秦太子对沈妙“一见钟情”的日子,她不过是个陪衬,她越是显得灰头土脸,越是衬托的沈妙风姿出尘,这桩“姻缘”才越是顺其自然。

不过既然要许多人见证的“良缘”,自然人越多越好,王弼也是会到的。这样一来,才能时时提醒着太子,这桩美事,王弼的功劳最大。

沈冬菱站起身,又瞧了一眼那帖子,帖子的时间是巳时,还早得很,她道:“先去外头和夫君一起吃过饭,吃过饭后去易凤阁,恰恰合适了。”

她不知道,她这头还在去和王弼吃早饭的时候,皇甫灏却已经出门了。

品香的地方设在易凤阁,易凤阁是定京城一处郊外山城的亭台,那里曾是先皇帝为先皇后修缮的取景佳处。坐落在易凤阁,下可观幽深峡谷,上可临近青天。富贵人家又颇讲究风雅的人往往喜欢在易凤阁品香,一炷香燃起来,微风吹过,直捣青天,让人心生辽阔之感。

虽然如今已是冬日,不过恰好下面峡谷银装素裹,煮雪论香,更是别有意趣。

皇甫灏瞧着那做的颇为精美的帖子,哂然一笑,在这样美丽的地方而对臣子的女儿“一见钟情”,听着倒是不错。不过只是白白便宜了旁人,他绑着做戏而已。

皇甫灏的侍卫赶来,说马车已经准备好,可以出发了,皇甫灏这才皱了皱眉,抬脚往府门口走去。不管怎么说,这帖子送来,上头非要在辰时到底易凤阁,实在是有些太早了。还非得要他请了个大早。

只是做戏要做全套,皇甫灏心中再如何不满,也只得这样应了。

易凤阁本就在郊外,里定京城的城里有些距离,几乎是天刚刚亮就要出发,而到了郊外后,还有好一段山路,幸亏有富贵人家特意修缮了一条专供马车行驶的的车道,否则还要难走得多,尽管如此,等到了易凤阁后,也需要好一阵子。

皇甫灏让自己的侍卫留在半山腰,自己独子往前走去,倒不是旁的,只是那帖子里特意吩咐过,让他不要带侍卫过去。侍卫越多,这桩“姻缘”反倒越是不自然。况且太子会早些到,和皇甫灏有要事相商,人多了未免不方便。

皇甫灏一点儿也不怕出什么意外,一来嘛,这地方肯定会被太子安c-h-a的有别的侍卫,刺客是不必担心的。二来,太子总不至于对他动手,这么多人瞧着,他今日出门的时候秦王府的人也都知道他是来赴太子的约,若是他有个三长两短,太子也脱不了干系。

因此,皇甫灏很坦然的将侍卫留下,自个儿上去了。

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皇甫灏很快就为自己这个自负的决定复出了悔恨终生的代价。

而在皇甫灏从山腰往上走的时候,太子也正带着侍卫从另一条路往易凤阁走去。他们二人恰好维持在一前一后的距离,差距并不大,却因为不是一条路也不是一个方向,所以刚刚错开了。

两柱香后,皇甫灏到了易凤阁。

易凤阁的长亭中,此刻已经坐了一人。那人见到皇甫灏,立刻站起身来,正是太子。

皇甫灏有些惊讶,没料到太子竟然会比他先到。这样一来,那帖子上要求的辰时似乎也没那么不可接受了,毕竟对方自己来的更早。

他左右看了看,道:“其他人怎么没来?”

既然是要开始一场“一见钟情”的戏码,旁的人都没来,这戏要如何开始?

太子笑了一笑,道:“不急不急,今日叫你来的这般早,是因为本宫有些话要单独与你说。”

皇甫灏觉得有些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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