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才南虽然是孙天正的唯一嫡子,可是自来就没有入仕,是养在府中只知吃喝玩乐的败家子,连广文堂都没去过,沈妙从哪儿认识的他?”高阳瞥了一眼。

“莫非你相信这是偶然?”季羽书激动道:“这哪里是偶然了?傻子都能看出来,沈小姐分明就是故意让孙才南遇上她这不知道打哪冒出来的表姐。”

“我什么时候说这是偶然了?”高阳“啪”的一下展开折扇,装模作样的摇了摇:“不过我倒觉得她不止是认识孙才南,就连孙才南喜欢做的位子怕是早就知道了。你不觉得很奇怪么?”高阳摸了摸下巴:“沈妙一个闺中小姐,怎么看着比你百晓生还要厉害。知道的不知道的她都知道,我很怀疑,她是否还知道什么我们不知道的。”

“你少来污蔑百晓生。”季羽书反驳:“沈小姐本来就不是个普通人。你和我整日在这监视沈小姐行踪,回头谢三哥要是知道了,肯定得骂我们闲得慌。”

“监视她可比其他的有意思多了。”高阳看着外头同孙才南相谈甚欢的荆楚楚,问:“不如你来猜一猜,她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季羽书认真思索了一番:“她想给孙才南和她表姐做个媒?”

“你什么时候见沈妙这么好心过。”高阳毫不犹豫的泼他冷水。

“那你说怎么回事?”季羽书气馁。

“吏部尚书……和沈家最近,有什么往来吗?”高阳用扇子抵住下巴,沉思不已。

快活楼上,荆楚楚和孙才南之间说了许久的话,两人越聊越是投机,不知道的看去,还以为是一对神仙伉俪。过了一会儿,便瞧见几个沈府护卫走到荆楚楚身边,道:“表小姐,姑娘衣裳不合身,败了兴致,已经同掌柜的付清银子,自己先走了。请属下们奉命保护表小姐,表小姐吃完后,送表小姐回府。”

荆楚楚有些诧异:“五妹妹先回去了?”

护卫点头。

“沈五小姐怎么能就这么留你一个人呢。”孙才南打抱不平道。他已经从荆楚楚嘴里知道要等的那位表妹就是沈府五小姐沈妙。对于沈妙孙才南知道的不多,只晓得是个追在定王身后跑的cao包罢了。如今看来,这沈妙不仅cao包蠢笨,还喜欢仗势欺人。

他要做怜香惜玉的主,荆楚楚又怎么会浪费他一片心意,登时就垂下头不安道:“那我现在就回去吧。”

“哎,这怎么行。”孙才南立刻道:“现在回去,岂不是浪费了这一桌子好菜,快活楼中的酒菜可从来没有人这么直接扔下过。”他看着不知所措的荆楚楚,微笑道:“这样吧,若是姑娘不嫌弃,在下愿意陪姑娘一同用饭。”他一派君子模样:“你的这么多护卫都在这,吃完后,就由他们送你回去可好?”

“这……”荆楚楚有些茫然。

“既然相遇,你我二人便是有缘,既然有缘,便不要平白辜负上天给的这份缘分。”那孙才南一张嘴直说的巧舌如簧:“在下今日一见到姑娘,便有见到故人之感,这才与姑娘相谈,不知道在下的这个提议,姑娘肯不肯赏脸接受。”

犹豫半晌,荆楚楚终于迟疑的点了点头:“那便……依公子所说吧。”

两人便开始真正的一起吃饭相谈,远远的隔间里,沈妙瞧着那对人,唇边慢慢的浮起了一个冷笑。

孙才南她是熟悉的,前生就是这一位给沈丘戴了顶天大的绿帽子,沈丘年少气盛,愣是拖着一条残腿将这人一口气给杀了,可最后才知,孙才南竟是吏部尚书的独生子。只因为这孙才南不学无术,平日里只凭借着一张嘴和好皮相四处勾搭女子,无论是少女还是妇女都尽数吃下。孙天正怕御史参他一本,平日里都不许孙才南出去,所以认识孙才南的人寥寥无几。

可是今生,孙才南就是化成灰她都认识。

孙才南最喜欢柔柔弱弱的江南女子,否则前生也不会胆大包天的睡了沈丘的女人。

沈妙垂眸,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喃喃道:“孙才南,荆楚楚,本宫亲自为你们牵起的这段前生孽缘,可不要辜负才好。”

☆、第一百章 替她动手

荆楚楚和沈妙出门,回头却一个人回来,似乎在沈府并未引起许多人的注意。可是这天夜里,沈妙却破天荒的来到老夫人的偏院,亲自来找荆楚楚说话。

适逢荆楚楚正在摆弄桌上的首饰,那些首饰中,有一枚玉手镯格外耀眼,色泽通透的近乎透明,整块玉也显得成色极好。这枚玉镯少说也要上百两银子,以荆楚楚自个儿肯定是买不了的,可昨日沈妙在珍宝阁的时候,给荆楚楚买了一些首饰,其中可没有这个玉镯。

沈妙一进屋就盯着那玉镯看,荆楚楚吓了一跳,连忙手忙脚乱的将它收到匣子里。沈妙微笑道:“表姐那玉镯看起来倒不是凡品。”

荆楚楚小声问:“五妹妹知道这个镯子么?”

“曾见过一只类似的舶来品,不过成色却不及你这只的好,即便如此,当初在开价的时候也卖到了五百两银子,想来表姐的这只,怕是有千两白银才拿得下来。”沈妙随口胡诌道,这玉镯子固然珍贵,却也不到千两白银,千两白银能买到更好的首饰多了去了,不过以荆楚楚的眼界,就算她再说的夸张些荆楚楚也会深信不疑。

“不过表姐,这只玉镯如此珍贵,是从哪里来的?”沈妙问道:“之前可未曾见到你戴过。”

“是……是一位朋友送的。”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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