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爱读吧 > 言情总裁 > 幻世情殇 > 第59节

所有人倒抽一口凉气,脑子里一片空白。

“不——!!!!”被缚的罹天烬哭喊起来,“你们都傻了吗!!快阻止他!!!!”

可是,没人有反应,大家真的都傻了。星旧是唯一清醒的人,然而也是唯一不能去阻止的人,因为他不能出尔反尔,有负卡索之托。他只能浑身颤抖着撇开头,泪如雨下。

猛然拔出弑神剑,卡索身前一片血雾。“当——”的一声,以剑拄地,卡索深喘了几下,嘴角溢出血线。一绺银丝从肩头静静滑落,伴着粘滑拉扯的血,倾泻成双色素锦。

“不——!!!哥——!!!”罹天烬声嘶力竭,奋力挣脱着,可是禁锢如此紧实,束缚如此牢固。

再一次挥剑向天。弑神剑被高高抛向空中。卡索挣扎着扬起头,却只看到一片刺目的闪光。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刹那间,神光大盛,气流涤荡而出。银丝三千,飞扬成洁白的羽翼,云烟万顷,倾泻出几多清梦。他轻轻阖目,微微扬起嘴角。电光火石,剑尖夹着龙吟嗡鸣,直插心口。

“王——!!!!”

不知谁的一声凄厉哭喊,惊醒了在场者。随即呜咽四起,呼嚎声声……

“王上……”

“陛下——!!!”

“哥——!!!”

……

众人纷纷跪拜在地,不停叩首,泪流满面。人海如浪,此起彼伏,一片哀鸿……

历史何其相似,悲剧不断重演。正如渊寂所言,南冥堕入“无限轮回”,必受“宿命之劫”①,其命运循环往复,永无绝期。卡索作为南冥第三世,自然也逃不过英年早逝一途,而罹天烬作为弥苍的转世,也注定只能眼睁睁看着所爱离去。

然而世上的事,谁敢说“绝对”二字?任微末之变,皆能掀起不可预期之巨澜。所谓“绝境”不过是一种心境。心若被困,天下处处皆牢狱,心若安然,必定花开遍地步步生莲。天道尚水,柔中带钢,利万物而有节,进可吞山灭原、一夕倾城,退亦细润无声、地久天长。若期绝处逢生,柳暗花明,必如风似水。熬得过苦痛,耐得住寂寞,千磨万击还坚劲,才可任尔东西南北风。

神族正史《太史鉴》记载:

神族纪元88896年,冰王卡索颁布《罪己诏》,诏谕三界:冰火之战,罪在社稷,上愧列祖列宗,下负黎民百姓,愿自施拔魂之刑。王位社稷兹事体大,需德才兼备者得之,愿禅位于大才。

诏谕当日,冰王于刃雪城正门前,当众自施“拔魂”,不幸驾崩于弑神剑下。

冰王生前勤政爱民,革故鼎新,任人唯贤,编宪章,修历法,兴百业,虽在位不过三百年,但却推动了经济、军事、外交、民生,空前发展,其功已在万世,虽自称有“冰火”之过,然瑕不掩瑜,遂予谥号“神皇大德”。后世俸为“神皇大帝”。

“神皇”卡索乃三界第一帝王,其功德昭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其文成武德,已然名垂青史。

神族纪元88897年,火族干戈再起。火族王子罹天烬,弃暗投明,率领冰族大军大败进犯之敌。此战中,罹天烬率众直捣火族赤焰城,生擒火王及一众兵将数十万人。此战后,火族一蹶不振,再不敢兴兵逐鹿。此战为三界数千年的太平奠定了基础。为颂扬其盖世之功,后世尊罹天烬为“神武将军”。

神族纪元88906年,罹天烬上书请旨,愿永世为“神皇大帝”守灵。自此之后,他便完全消失于神族视野之内。

民间野史众说纷纭,其说辞主要如下:

有野传记载,“神皇大帝”与“神武将军”有断袖之情。其情之深可堪日月,遂,罹天烬自愿为卡索永世守灵。也有人说,“神皇大帝”有上古神力护体,“拔魂”之刑并不能致其于死地,他诈死瞒名,避世隐居。“神武将军”罹天烬寻他十年,终得相见,从此之后,二人双宿双飞,终成神仙眷侣。还有人说,罹天烬乃“神皇”胞弟樱空释之转世,其样貌与樱空释一般无二。樱空释与罹天烬本为一魂二身,遂与“神皇”卡索感情笃厚。更有玄而又玄之说,称“神皇”施拔魂之刑,感动上天。上天与他万圣之神体,赐天地同寿,从此与尘世再无瓜葛……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关于二人的故事传说在民间广为流传,至今誉为佳话。然,民间野史,大多为百姓口耳相传,其可信度可见一斑。然,《太史鉴》正史中对“神皇大帝”的描述却只停留在其才、其貌、其功、其德,更私密的记载完全无从考究。“神皇大帝”与“神武将军”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至今扑朔迷离。而“神皇大帝”究竟是否死于“拔魂之刑”亦无证可考,遂引来无数学者诸多争议、猜测。

总而言之,围绕着二人的诸多谜团已然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中,而这位充满传奇色彩的“神皇大帝”也成为了三界历史上开创万年盛世的“千古一帝”!

神皇赋

大浪淘沙兮,长河东去不复还。

星瀚璀璨兮,玉宇琼楼换桑田。

力挽狂澜兮,雄关漫道起烽烟。

盛世乾坤兮,万山红遍春水暖。

心忧国命兮,殚精竭虑系江山。

万民福祉兮,鞠躬尽瘁披肝胆。

运筹帷幄兮,杀伐决断有妙算。

美人如斯兮,沉鱼落雁羞花残。

情深难寿兮,玉壶冰心奈何天。

①关于“无限轮回”和“宿命之劫”之前多章都曾暗示,最后由第73章


状态提示:第59节--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