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唯一有点遗憾的,就是刚来四平的第二年,他做主,以秋官兄长的身份替她寻了户人家,那男的在四平县专门帮人跑腿送信来赚取点跑路费,从小死了爹娘,吃百家饭长大的,家里不富裕,人长得还算周正,也挺老实,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秋官对那男人也颇有些好感,于是阿七就提了一提,两人就成了。

好景不长,两人成亲半年后,秋官的男人说是要去外头谋生,一去便再也没回来,几个月后,当初一同去的几个人回来了,一打听,才知道他男人染了痢疾死在半道上。秋官没哭没闹,又回来继续跟阿七卖着葱油饼,六月后,诞下一子。这是阿七心头的痛事,每每想到,都会自责不已,倘若不是他的主意,秋官也不至于年纪轻轻就守了寡。

不过二人之后再也未提过秋官那个短命的相公,就跟从前一样,和面,摊饼,撒葱花……只不过阿七身后背了个娃儿。尚是咿咿呀呀学语的年纪,小嘴儿老是嘚啵嘚啵几下,不知在说什么,周围人得闲总喜欢逗几下这个小家伙。

这是阿七心头自责的事儿,还有件令人惶恐的事儿,就是前段日子,碰到了一位故人,这是阿七始料未及的。

那日孩子哇哇直哭,大概是饿了,秋官就把孩子抱回家吃奶去了,摊子就阿七一人照看着,正好赶上忙的时候,买饼的客人挺多,旁边卖布料的婶儿还帮忙在一旁打了下手,可今儿的人实在是多,阿七忙得连抬眼的功夫都没有。

就在阿七把饼递到客人手上,等着他付钱的当口,那客人迟迟未有动作,阿七不禁抬头看了一看——居然是春蕊。

自从阿七离了长春院,再也没有见过馆子里的人,掐指一算,四年多了。春蕊也是满脸震惊,这内心波动不亚于阿七,她甚至开始汗毛竖起直打哆嗦,死了四年多的人居然在异乡又被她碰上了。

“你是……阿七?”春蕊尚且存疑。

“嗯。”阿七没有否认。

“这……我刚才在对面瞅了你好久,太像了,没敢认。”

后面的客人开始嚷嚷,春蕊赶紧移到旁边,还站在摊子周围,丝毫没有离开的打算,阿七能猜得出,她大概有好多话要说,叙旧谈不上,可能就是异乡碰到熟人难免想与之攀谈几句。

一个时辰后,阿七收摊准备回家,收拾完毕,瞥了眼春蕊,她就直杵杵地站在前面,阿七说了句,“我家就在前头,去坐坐吧。”春蕊很是高兴,一路跟着阿七回了家。

“回来了,刚把他哄睡下。”秋官的声音从屋里传来。

两个女人碰面,眼神交汇的那一刻,就是一出戏,春蕊是天生的戏子,所以她能客客气气地逢人就打招呼;秋官听着她不阴不阳的腔调,未发一言,直接就把这开场戏演砸了。

春蕊从不是个薄脸皮的人,因此她也完全没把秋官的冷脸色当回事。阿七给春蕊倒了杯水,她就直接坐了下来,抿下一口水,润润嗓子,这才开始了她的“说书”戏码。

“长春院被官府抄了后,我就逃出了馆子,回了老家,嫁了人,我男人是贩卖茶叶的,我总跟着他,四处跑,这不前几天刚到这四平县,谁曾想居然碰到了你倆,你们说巧不巧。唉,几年前,阿七你的事儿馆子里传得沸沸扬扬,大家都说你死了,真没想到今儿……”

春蕊说了好多,阿七跟秋官都在听着,甭管以前多有嫌隙,总归是个认识的人,这在四面陌生、举目无亲的异乡,总能生出点难得的安心。

说着说着,也就一盏茶的功夫,内室倏的传来了孩子的啼哭声,秋官赶忙进了去。春蕊很是讶然,再看看秋官梳着的妇人发髻,自己心里已然有了想法。

春蕊笑了笑,“挺好挺好。”

阿七知道,她大概是误会了,但也懒得费口舌去解释什么,本就是片刻的相逢,日后再见到,微乎其微。

春蕊一咕噜喝完了那杯水,起身,作欲走之势,临走的时候,她终于还是提到了一人——

“还记得伶公子吗?”春蕊眼神若有似无地扫了眼阿七,见他无甚反应,继续说道,“他现在当官了,官做得还挺大,我中途也回过广陵城几趟,见着过他一次,伶公子变化太大了,我第一眼都没敢认,只当是位风度翩翩的贵公子,仔细瞅瞅,才发现就是他。”

说了这么多,阿七脸上都没太大波澜,春蕊也觉着自己的话大概有些不合时宜,甚至还多少带点冒犯的意思,毕竟阿七跟伶公子以前是那样的关系,现在人家娃儿都落地了,还搁人眼前提伶公子,就太说不过去了。

“阿七,我先回去了……”

阿七也没挽留的意思,只说了句“嗯”,语气淡淡,春蕊转身走了。

“她走了啊。”秋官从内室走了出来,“我在里头都听见了,她嗓门那么大。”

阿七垂下眼,抿抿嘴,“其实也没什么的,他肯定已经成亲了……我没多想,就是突然听她提到过去的事儿,有点感概。”

“你没想就好,那人也不能想。”

秋官永远都不会忘了,三年前有位姓赵的公子来找她,说是阿七病得十分严重,她着急忙慌地赶了过去,看到的就是瘦得几乎没人形的阿七躺在床榻上,嘴里嘀咕着,“我不想呆在这儿等死了……”

秋官强忍住戳心的疼,走到床榻边,“阿七,你说他现在待你好得很,全是骗人的吧。”

……

春蕊走后,中午的时候,阿七便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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