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爱读吧 > 虐心耽美 > 酆都之主 > 第12节
唇舌相交。

短暂地分开时,唇间拉出一条细长的银丝,我定定地望着他,心里一片疼痛。这个男人,他是我的心上人,我曾那么喜欢他,他也曾说过喜欢我,我们明明靠的那般的近,明明是在做着最亲密的事,却感觉那般陌生,那般遥远。

一个是分腿仰躺的扭腰làng_jiào,一个是居高临下攻城略地只顾胯下猖狂,世界仿佛都在静止,唯一的动只剩下这最简单不过的,进,出,进,出。

从我知道情之为何时,我就只知一个靳尚。从前我一直当自己是个顶天立地,能跨马杀敌的好男儿,却也从一开始便就为自己定了这个从来就不是好男儿能接受的身份,就像此时此刻,以男子之身乖巧地躺于另一个男子胯下,放浪形骸。

世间之事,最活该的不过就是作茧自缚。

“呃……啊……快一点,快一点……”

“呐……再深一点……靳尚,啊……再深一点……”

连接的地方湿润黏腻,碰撞的声响更是最强的g剂。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情之所至时,亦不管其所踪。只顾一时甜蜜,山盟海誓从来都是顺手拈来,床笫间的话从来就当不得真。

“如愿,如愿……我爱你……如愿……啊……”

一泄如注之后,是席卷而来的迷茫与空虚。

一声啰响,帘幕缓缓拉住,再如何好看或不好看的戏也终会唱罢,这一世已到尽头,愿你来世月落重生灯再红。

破军上注入地是我今夜最后的灵力了,裹挟着十年道行,即使只是这般轻轻地刺入,即使离要害稍有偏差,也足够一个凡人,瞬间身死魂魄散。

靳尚还没来得及为痛呼叫一声,就已以死尸的状态瘫在我怀中了,体内的yù_wàng却又重新坚挺,仿若嘲笑。

我轻轻抚了抚他的长发,轻唤了声“靳尚”,一口血喷出,落花随人散。

☆、第十章

阴森的酆都城少有这种清雅之地,竹林之中,皓月当空,一个白影独坐石凳上畅饮。

忽地阴风四起,寒气卷风而来,生生透彻到人的五脏六腑里去,踏寒而来的人长发及地,蓝绿相间的鬼火在双肩上明灭,一张狰狞的面具平添了十分煞气。

“吾主今日前来”,白衣男子举着三角金樽看着来人笑得一脸暧昧,“可是要与我对酒当歌吗?”

我冷哼了一声,“来与你一醉方休罢了。”

“酒不醉人人自醉,吾主是在笑我罢。”说罢仰头一樽尽饮。

我大笑了几声,透过酒樽眯眼看向那眉目隽秀,天命fēng_liú的男子,一抹不经意的笑一闪而过。

那一世本是个七分癫狂三分温柔的浩气男儿,本就该是立于喧嚣江湖之上,享那万千风光,流连花丛间的。却不料竟遇上那小小猎户,一时间,声色不过皮毛骨肉,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皆比不上他的一瞥一笑。

“那年我受了重伤,被仇人追至悬崖边落了下去。本就是胜负皆有因,生死皆由命,却不料能被他所救。许是刀光剑影的日子过了太久,只是睁眼时看的那一眼,满目的雪白生生攫走了我的三魂七魄,自此万劫不复。”

忽地,他抬头促狭一下,“吾主可曾见过落雪?”不等回答,便又自顾自地说,“酆都之地从不见落雪,我倒真真是想念了。”

那一世,他爱上了那千里覆雪之地,更爱上了那身披雪貂皮衣的猎人,他本就是放荡不羁之人,万千的繁华不过身外之物,男女之别也是世人偏见,于是而立之年放下一切,只盼与那少年郎一生清白安稳。

然而那少年却死了。

他抱着少年的尸体,一剑刺穿了自己的喉咙。

那本就是吸血如饮水般的锋利之剑,从来都是见血封喉。想必一世大侠也没想到自己最后杀的人,居然会是他自己。

我的确不想再与靳尚纠缠下去了,他以后的生生世世,我都不会参与,哀莫大于心死,我的心,已经死了。

他喜欢与谁在一起便去与谁在一起,他喜欢如何过活便就去如何的过活,只是唯有眼前这一人,绝不可以。

轮回转世必定还会相遇,我一向肚量狭小,容不得他与他的琴瑟和鸣,更何况还参杂了个小红儿。

“那便将他永远困在酆都城,与酆都城共存亡罢。”那日桥姬如是说。

于是我将他的七魂三魄收集起来交予酆都神医,神医用了九日将他重新凝聚成魅,自此留于酆都城内。

“你为了他可以死,那小红儿呢?你可还记得小红儿?”

这是我最耿耿于怀的事,桥姬告诉我留他一命是小红儿唯一的请求。可见小红儿对他可算是情之所至,那在他心里呢?小红儿又算什么?

“小红儿,”楚羽民轻轻念出这个名字,忽地轻笑了一下,“那女子长得倒也算得上倾国倾城了。”

“你喜欢她?”

楚羽民愣怔了一下,随后又摇了摇头,“说什么喜欢不喜欢,萍水相逢罢了。”

我不禁想笑,当年是我命小红儿看着楚羽民的,可他最后却是因受重伤而逃到了雪霁山,可见是小红儿有意为之。

先是背叛我,死前依然要我留他一命,到头来换得的不过是那人一句“萍水相逢。”

小红儿,那时的你,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在喜欢着他呢?

“她死了,死前唯一的要求是让我留你一命,所以你才没有灰飞烟灭,没有从这世上消失,如今,你对她,也只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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