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廷昊从床上坐起来,目光扫过摆满各式酒水的三层服务车,果断伸手捞起一瓶红色的bacardi rum。服务小姐适时地捧过高脚杯,然而邓廷昊却神秘地对她摆了摆食指,从皮夹里抽出一张欧元递过去:“it ihank you.”

服务小姐得体地微笑,然后推着服务车迅速而安静地离开了房间。暗红色厚实的樱桃木房门关闭,邓廷昊砰地一声用大拇指顶出酒瓶子上的软木塞,闻了一下,然后惬意地叹息:“看来酒店替我们处理过了。这酒真不错,很多人都觉得百加得烂大街,但其实这牌子是真正的世界朗姆酒之王,只是国内很少能买到特别高端的系列。像这一瓶,是源于古巴圣地亚哥的高档朗姆,用来调什么鸡尾酒都可惜,直接喝最好,仔细品那种烧焦甘蔗的甜和酒精的辣,棒极了。”

阿呆不太懂,只是看邓廷昊的样子知道他是真的喜欢这瓶酒,便点点头走过去坐在他身边,问道:“怎么不让她给你倒进杯子里?”

“哦……你发现了亮点。”邓廷昊贱兮兮地盘起腿来,对着瓶子咕咚吹了一大口,然后深吸一口气,品味着喉咙口的火辣柔滑,微微眯起眼把瓶子举给阿呆:“看,就是这么粗鲁,你喝不?”

于是阿呆懂了,邓廷昊是要用这一句反讽的粗鲁拿捏起他来没完了。他在心中默默地鄙视了一下邓廷昊的小气,觉得自己不能认熊,于是便严肃地点头,恍若无知:“喝啊,喝呗。”

“不行别硬撑啊,这可是烈酒,你敢和我对瓶子?”

阿呆好心提醒一脸老子最强完爆你这个小菜鸟的邓廷昊:“在阿尔法一号,我们为了抵御忽然的落寒,喝的都是纯酒精。”

邓廷昊唏嘘了一下:“纯酒精喝完了啥感觉?”

“暖和。”

“然后呢?”

阿呆想了想:“感觉血液流动非常猛烈。”

“然后呢?”

“没了。”

“真没了?”

“不然还应该有什么?”

邓廷昊一拍大腿:“就没觉得自己的肝被你气得哇哇大叫?”

阿呆:“……我们的肝不会叫。”

邓廷昊乐了:“巧了!我们的肝也不会叫!”他说着又灌一口,把自己刚刚对过嘴的瓶子大大咧咧地递过去:“到底喝不喝?”

“喝。”阿呆言简意赅,然后直接双手接过酒瓶子,端起来在嘴边,一仰头,咕咚、咕咚、咕咚地往下灌。邓廷昊看傻了,他看着看着就忘记了数阿呆咽了几口,就光顾着看那精致的小喉结一上一下、一上一下、一上一下……

不得不说,这货真他妈有诱受的潜质。邓廷昊虽然也很喜欢像段阳那样放浪直奔主题的,但他也是男人,是男人就有通病——那就是无法抗拒纯情的诱惑。打个比方,一对双胞胎,两人都长着范冰冰的脸,一个穿着性感火辣的比基尼,一个一身白袍穿成个修道院修女,一般男人会作何选择?绝大多数人上来肯定被比基尼吸引目光,吹口哨、两眼放光、上前调戏,然而真到了要办事的时候,却几乎所有男人都会选择修女。这不奇怪,所有人都有看见白纸就想用脏手指上去按个手印的本能,想象一下一个纯洁而禁欲的修女为自己张开双腿纵情大叫,是个男人都受不了这种诱惑。

当然了,邓廷昊对女人没兴趣,但是这道理是相通的,他绝对无法抗拒纯情小诱受的吸引。

邓廷昊的眼神略带复杂,目光在已经空了大半的酒瓶子和阿呆专注喝酒的脸庞上徘徊了五秒钟,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他咂巴咂巴嘴,不无真心地叹道:“阿呆啊,你要是不这么傻逼就好了。”

阿呆停下,用手背抹了一下沾着酒液的嘴,有点无奈:“我都已经按照你说的粗鲁的方式喝酒了,你怎么还骂我傻逼。”

邓廷昊满腹惆怅地叹气:“傻逼是一种气质,挥之不去啊……”

阿呆闻言有点受打击,他辩不过邓廷昊,只能点点头:“那好吧,随便你怎么说我好了。”

“哎……我跟你商量个事。”邓廷昊晃了晃只剩下一小薄层底的酒瓶子,把剩下的朗姆酒一口干了,然后说:“你是不是真心很想融入到地球人的环境中来?”

“当然了……”阿呆看着邓廷昊:“我没有别的选择了呀。”

“既然你是诚心的,为什么又那么难以接受我们的……嗯……交合方式呢?”

“因为这是落……”

“你别老和我说你那套落后肮脏的理论。”邓廷昊有点烦,他伸手勾住阿呆的肩膀,像搂哥们一样把人往怀里带:“就这样,咱俩这么近距离接触,你烦不烦?”

阿呆仔细感觉了一下,摇头:“不烦。”

“不烦不就结了!无论是阿尔法一号还是地球,人类严格来说算是群居动物,天生就会趋近同类的接触。包括男女……啊,或者男男间的做*爱在内,都是在向同类表示友好和信任以及相互支撑的一种方式,这是天性,你懂不?”

“不懂。”阿呆坦白地摇摇头,想了想,然后说:“而且我觉得你有点偷换概念。你们的交合与刚才的勾肩搭背完全不同性质,我不讨厌你勾我的肩膀,不讨厌你触摸我,不代表我就不讨厌与别人……那个。”

邓廷昊来了气:“有什么不一样的?你不讨厌这个,就证明你不是本能地讨厌接触,如果不是被你们星球的人洗了脑,你根本就不会歧视我们的做*爱!”

“我们?”

邓廷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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