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

直到我能听清了,他是在重复同一句话:孩儿恭请父亲大人回家。

倪珂一直跪在那里,从红日当空跪到了夕阳西下。他跪了几个时辰,我便遥遥相望了他几个时辰。缓缓掉落的太阳斜切下田埂一边墨重的阴影。农者三三两两,结伴归家。不远处,霞光点缀的平静河面如同口含桃花,一个倦了的渔人正在摇橹,吱嘎吱嘎。

大概见小王爷跪得太久,老天爷也看不过眼,捋捋胡须,抖出了几片积雨云。于是如翻了盆的水珠子哗啦就下来了。再无动于衷地站在树下估摸会被雷劈死,所以我往前走了几步。结果一旦迈步就再停止不了,我一直走到了倪珂的身边,面朝木屋跪了下来。

他侧过头,静静地看着我。

我淡淡一笑,对他说道,“想来我现在开口劝你,你也不会听罢。那倒不如与你同跪好了。”

倪珂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眼睛片刻,最后在混沌滂沱的雨幕里,唇角轻展,予我微笑。

风吹树响,嘁嘁嚓嚓,正在晃动整个世界的蜚短流长。雨水将他的脸打得冰凉。

我将倪珂的头按向自己的肩膀。

雨真的太大了,覆灭一切的哗哗声响灌进耳里。暴怒的水注不止不息,似要将这一寥寥天地下相依相偎的画面铸为不朽。以至于我都不知道浑身湿透轻轻颤栗的他,哭了没有。

我只希望至少这一刻,他靠着的肩头是温暖的。

第 11 章

十一

1

三日后再见到的裤衩,一副皮囊臭得蛆也不爱。头发胡茬乌蓬蓬乱糟糟,倒生出一派欣欣向荣可喜可贺的景象。裤衩一瞅见我,二话不多便动起了手,和打淫贼一个模样。他的弟兄走街串巷的本来就多,再加上一个身染奇香的英俊男子还带了一个美得不似凡人的漂亮姑娘(那时的人们对“异装癖”三个字没有多大认知,女扮男装总还是晓得的),自然惹眼得很。被逮到也属正常。

山贼虽都有个安生立命的窝,毕竟要靠劫道讨生计过日子,一群持刀持剑的人守株待兔早已习以为常。因为这种餐风露宿的时光多过窝蜷起来逍遥,所以飞沙走石日晒雨淋下,山贼们的皮肤大多糙得不行。身为山贼头子便更不能例外,裤衩的手就和锉刀一样,摸谁谁得哭。何况这愣头青还将拳头握成一个铅疙瘩招呼了我几下。疼得要命。

我只守不攻抵挡了一会,伺了个空荡牢牢按住他的手,“我尚有事在身,延误不得,回来再向你解释好不好。”

“常言道‘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本不该向你动手……”裤衩松开紧握的拳头,眼眶红得像浸了猪血,抽搭个鼻子说道,“除非你在此立誓会一辈子待她好,我就心甘情愿地一辈子祝福你,再不作纠缠。只是,能否让我再见她一面?”

“我真的有要事在身,不能再耽搁了。”

“只消告诉我她在哪里,也不行么?”

“裤衩,不是我不愿告诉你。可是……他不是女子。”

裤衩闻言,稍稍愣神片刻,随后居然形容真切言辞凿凿地开口: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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