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不到,闻……闻阅。”闻问烦躁地站了起来,看着林誉航,“我得去找他。”

“你出门也有五个多小时了,应该先打电话去问问家人她是不是已经回来了。”林誉航拿过电话机,“还有给你自己报声平安。”安抚地笑了笑。

这时候闻问才察觉到自己实在是做了些卤莽的事情。一拨电话,果然闻阅已经到家,不管怎么说,至少现在当即的问题是缓和了下来。

闻问呼了口气拍了拍胸口,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林誉航看着他的举动实在有趣。

“那还不快去睡觉?”林誉航笑着摸了摸他的头,手又僵了一下——他发现了自己再次做了个错误的决定,第一,他不该把闻问带到家里来——这样岂不是让他要再搬一次家,第二,他实在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做出让闻问到家里来的决定。

所以,林誉航看着闻问现在熟睡的样子实在是百感交集,他明白了有些事情已经超出了预计。

果然——人有时候并不能胜过天——比如,再搬一次家就毫无意义,因为他推测,根据自己今晚的举动,自己的行为还是会被廖泽声的一个电话牵着走。或许,他也是相当重视这个男孩的,即使那总是由于程清引起,甚至连自己也分不清闻问和程清的区别。

林誉航于是带着一丝愧疚看着他——或许那是程清的谴责?自己是否逃得开呢?

嘴角竟然泛起一丝冷笑。好吧,如果你乐意的话,多一个程清对我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程清,你看着好了。

闻问低头亲吻了一下闻问的额头,眼角拉起一微笑——你看,你以前不就是这样要求我的吗?好啊,现在我亲你,你是不是就不会死了?

闻问做着梦,或许并没有真正熟睡,只是陷入了某时候的回忆,就像泡在了浴缸里——明明还是在这个世界上,看起来却是和世界隔绝了。

闻问那时候已经上小学五年级了,而闻阅才上幼稚园中班——其实按照闻阅的年级她那时是应该上大班的,可是由于学费的问题——对!是学费!

那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家里的条件相对紧张,但是即使如此,闻父闻母也坚持要两个孩子上最好的市甲级幼儿园,当然这需要不少学费,于是闻阅的学习就拖了一年。一年之后,闻阅顺利入学。

那时候是春天,幼儿园门口是一长排的紫藤花,闻问每天送闻阅到幼儿园,闻阅都会在紫藤花下的滑梯玩一会儿,还完全没有嚣张的气焰。闻问就会站在紫藤花下看着闻阅,然后就看到一个盛开得如同紫藤花美丽的女人。这个女人总是站在幼儿园马路的对面,盯着幼儿园里进进出出的孩子,身体却一动不动。闻问不知道她为何会站在那里,又站了多久,但是他发现她总是在每天的七点半左右都站在那里,到八点十分左右再离开——就这样,一个春天——而在秋天的学期开始的时候,女人失去了踪影。

闻问看不到女人的表情,却本能地觉得她似乎在等些什么,找些什么,最后却偏偏一无所得地落寞而归。春天有时候天气乍暖还寒,可是女人这时却像感觉不到温度似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就这样,闻问对她的印象相当深刻。

现在,闻问知道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找的是闻阅,可是,她不知道到底谁才是,所以只有一直看着,她一定在想,她看了那么久,肯定看到过了闻阅。失去了更多,得到了些许便十分满足。

闻问在“水声”想到了这些,所以才对林誉航说了这些话。因为他确定,闻阅对那个女人来说,真的是很重要,而对闻阅的抛弃也不是故意。

闻问似乎觉得被子太热,手一挥,便将被子扯出大半。林誉航先前“激战”许久,之后又照顾闻问彻夜长谈,也是疲惫不堪,只趴在闻问身边打着盹。听到身边闻问又不安宁,只摇了摇头起身想帮他拉上被子,手无意中碰上了闻问的脖颈的皮肤。

真的是很不错的皮肤,也许很多女人也及不上他。

他记得现在自己身边皮肤最好的男性就是廖泽声,尤其是手上的皮肤。其实做调酒师还是相当伤害手的皮肤的,想想看操作台为何规定会有三个水池就知道了,一个是用来消毒浸泡的,一个是用来冲洗杯碟,另一个是用来洗手,洗水果和棉制品——每天有数不清的东西等着他洗,而他手上的皮肤却异常白皙。林誉航笑言,你的手,恐怕是在福尔马林里泡白的。廖泽声大学学的是生物工程,也不乏有什么解剖蚯蚓青蛙这样的龌龊工作,这时候就真的是日日受那幢老楼福尔马林的“熏陶”。

不过要是在以前,程清的皮肤却是最好的,那完全是因为家里条件的优渥。只是后来家庭变故让他不得不自己谋生,做了半年粗活,手掌关节上竟然也出了些老茧。不过皮肤还是一如既往地通透干净,身上也不似成年男人长得“枝繁叶茂”。

不过这闻问的皮肤却似乎比这两个男人都更加有韵味。虽然不及程清的白皙,也没有廖泽声的光滑,却似乎更有质感。摸起来的感觉似乎更有实在感。

他记得程清以前喜欢黏着他,连夏天也贴在他身上,和他小麦色的皮肤形成鲜明对比。他总是使劲想把他甩开,而程清却总有理由睁着自己的无辜的眼睛让他屈服,要是不屈服就会在他手臂上狠咬一口——真是,他有什么好咬的。如果可以,还真想知道咬他一口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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