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爱读吧 > 经典耽美 > 最美的病魔 > 第29节

盛光说:“好。”

林雨菲看穿了方正的小心思,毫不给面子的把方正戳穿了:“你就是懒,把什么事都推给盛光,你以为盛光天天闲得慌啊!”

方正不服气:“我也是天天泡图书馆的呀!”

林雨菲继续毫不留情面:“你就是跟着我装模作样地蹲图书馆,告诉我哪些资料是你整理的,笔都懒得带!”

方正被林雨菲说的很委屈:“明明所有资料都是我告诉你在哪本书里,不然你哪有这么快整理好……”

这倒是真的,方正似乎对所有医学书籍很熟悉,几乎每个知识点要去哪本书上查阅能够得到更加全面的解释,他都一清二楚,这一点林雨菲很清楚,她就是不想让方正尾巴翘到天上去,故意打击他而已。

林雨菲笑笑没有反驳。

三人正聊着,韩希和穆桠也出来了,五个人准备好食材就往公园去了。

挑了一个相对干净舒适的草地,铺上桌布,把食材放在上面,中间放着一个大大的蛋糕,点上七支蜡烛。

大家一齐唱生日快乐歌。

第一次有这么多人给他唱生日快乐歌,韩希突然感觉有点不适应,以前只有妈妈的声音,顶多再来阿九的几声“汪汪”叫,夹杂着秋风,显得有些寂寥,当然,韩希不知道什么叫寂寥,只知道,他很喜欢现在这个感觉,这感觉应该叫——幸福。

热闹,真幸福。

唱完生日歌许完愿,大家开始分蛋糕吃,林雨菲将第一块切给了韩希,并问:“希希,今年许了什么愿望?”

方正凑过来插了一句:“说出来就不灵了,希希,别告诉她。”

林雨菲气得将奶油糊了方正一脸,两个小朋友都哈哈大笑起来。

穆桠也很喜欢这个氛围。

大家吃吃闹闹也差不多了,方正突然想起来就这样干坐着也没意思,起哄道:“盛光,来给我们唱首歌吧,就你在开学典礼上唱的那首。”

盛光上大学的时候才十五岁,是那一届有名的天才少年,然后用三年的功夫学完了本科五年的课程,这样的先例真是寥寥无几。而开学典礼上唱的那首歌,也充满了十五岁少年该有的气息,是那些十八-九岁的少年无法媲美的,那时候的盛光,单纯无比。

一曲下来,专业里的同学几乎都认识了这个小小的少年,甚至上届上上届的师哥师姐们都慕名来打听,当然,那个时候的盛光的确挺小,个子也没有现在这么高。

单纯的少年,唱着单纯的歌。

然而这对三年里开始渐渐长大渐渐成熟的盛光来说,简直是个黑历史!方正这是在故意为难他!真不愧是好!兄!弟!

林雨菲并不知道盛光和方正以前的趣事,本能的好奇心,催促地推着盛光:“难得希希生日,你赶紧的!”

盛光垂死挣扎:“还是算了吧……”

方正不同意:“那首歌很好听的,我相信希希肯定喜欢,对吧希希?”

韩希自然想要盛光来唱歌,虽然不管盛光哥哥唱什么歌他都喜欢,但既然圆圆哥哥都说这首歌好听了,那就要听这首歌了!

韩希拍手:“盛光哥哥就唱这首歌!”

穆桠也跟着附和:“就点这首歌!”

每个人都用极其期待地眼神看着盛光,每个人眼里都放着光,还水亮亮的。

盛光无可奈何,只好清了清嗓子,其他人跟着打起了节拍——

我好想对你对你宠爱

才短短几个礼拜

心情坏因为你不在

有一道光暖暖的洒下来

忍不住地小期待因为爱

小小年纪还不懂什么是爱

却被你甜甜的笑容给打败

你眨着大大的眼睛噢那么可爱

好想把你装进口袋

其实我有一个好的想法准备打算

留到十年以后再跟你说

给你买最大的房子最酷的汽车

走遍世界每个角落

……

这么甜宠的一首歌从高达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口中唱出来显得很稚嫩,从方正眼里能看出和三年前那个小盛光有很大的违和感,那个时候的盛光的确很适合唱这首歌,因为单纯,因为年轻,因为不谙世事,只不过,因为盛光插班跳级得太厉害,有幸和方正这个大三的师哥分在一个宿舍,于是——

一代纯情boy就渐渐走向了成熟,该懂的不该懂的,该尝试的不该尝试的,都一一尝试了。

但是在韩希眼里,盛光哥哥就是唱的好听!他好喜欢这首歌!他的盛光哥哥唱什么歌都合适!

韩希和穆桠一个劲地鼓掌。

盛光暗叹,还是希希最给面子了。

林雨菲好奇地拉着盛光说:“话说你现在也老大不小的了,应该是个发情的好年纪,说,有没有相中的,姐帮你介绍,男女不限。”

男女不限……


状态提示: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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