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天恩,不用叫我表哥,叫我赫西斯,赫西斯就可以了。”
没有像以往那样,被刁蛮任性的凌天恩赶走,赫西斯深绿色的眼睛都快兴奋得放光了,“老天,早知道你会回来,我今天会专程为你带来一束以我热情洋溢的爱为你精心筛选的玫瑰花,我亲爱的天恩,只有玫瑰的花朵才能与你的美貌相得益彰。”
“……咳,谢谢。”
如果是前一任的凌天恩,恐怕早就出言不逊的将这位举止、言行通通异于常人的表哥灰溜溜的骂走了,然而搜索着头脑当中前任凌天恩留下的可怕词库,凌天恩不禁干咳一声。
别说多年来严格恪守的教养礼仪,让他无法把赶羚羊当成亲亲热热的问候语,张口就来。其实仔细搜索前任凌天恩之所以那么讨厌赫西斯的原因,除了他确实比较缠人之外,就是赫西斯跟凌韬有些不合拍了。
默默在心里头耸肩,秉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这条永恒的法则,他并不是前任凌天恩,也没有讨好凌韬的义务。况且,比起凌睿父子,赫西斯可没有哪一点对他不起过,因此,凌天恩也不打算完全不给这位表哥半点面子。
“呃……亲爱的天恩,我听说……只是听说!你……跟艾密欧分手了?”
转动的深绿色的眼珠,见今天凌天恩对他的态度莫名的好上不少,赫西斯不由趁热打铁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