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躁症彻底消失,筋疲力尽的金轩躺在一株大蘑菇下静静睡去。巫承赫爬到河边洗了把脸,用清水搓洗自己的脖子,但始终觉得喉咙上残留着金轩的唾液。

被标记过的部位热热的,摸上去有点发麻,巫承赫抚摸颈部,发现锁骨中间出现了一粒小小的凸起,痒酥酥的像被蚊子叮了。打开智脑用全息镜面观察,看到那里长出了一个突起的小红点,有点像朱砂痣。

那是被标记的征兆,什么时候这个朱砂痣消失,什么时候临时标记才解除。巫承赫叹了口气,擦干脖子,系上纽扣,他不知道金轩醒来以后会怎么样,会不会利用临时标记的效力提出某种过分的要求,如果真要那样事情将会很麻烦——他的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向金轩臣服。

事到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巫承赫愁眉苦脸回到蘑菇底下。金轩还在熟睡,额头有细汗渗出,巫承赫给他擦了脸,解开他衣服检查他胸口——刚才两个人贴着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金轩的肋骨有骨裂,肺部可能也有擦伤。

金轩的皮肤是漂亮的小麦色,紧紧绷在肌肉上,并不光滑,摸上去有细小的颗粒,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因为纹身。巫承赫摸索着给他用了一些促进骨质生长的喷剂,又在淤青处给他抹了一些药膏,然后替他穿好衣服,摆正身体。

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巴巴里狮子崇拜地看着他,仿佛为主人有这样一个能干的向导而感到幸运,或者它一直担心着脱线的主人哪天会被反对者套上麻袋痛殴,而现在总算有人能给他善后了。

“过来。”巫承赫收拾完金轩,冲狮子招手。狮子受宠若惊,愚蠢地向身后看了看,确定没有别人可以被召唤,才同手同脚走到了他面前。

“想见它吗?”巫承赫问。

狮子秒懂,忙不迭地点头。巫承赫从耳背上将小灯泡拿下来,递过去。

狮子:“……”

清风吹过,发出轻微的哨声,狮子呈石化态蹲在巫承赫眼前,连眼球都凝固了。小灯泡不安地挪动了一下,怀疑自己被嫌弃了,立刻不高兴地掉了个头,沿着巫承赫的手指往回爬去。

“喂。”巫承赫弯了弯手指,将它往狮子那边送了送,它立刻用所有的脚把他的手指抱紧,然后化成半透明的颜色,在身上显出一排蜡烛。

居然还会给它自己点蜡了……巫承赫哭笑不得,也知道自己的量子兽太奇葩了,普通人很难接受,于是叹了口气,将它收回来。

“嗷~”狮子发现毛毛虫被没收了,立刻像被燎了鬃毛一样跳了起来,前爪趴地,拼命给巫承赫摇尾巴。

“你不讨厌它?”巫承赫略诧异。狮子忙不迭地点头,就差给他跪下了。

“好吧。”巫承赫将小灯泡再次送到它面前,“认识一下,它叫小灯泡,是我的量子兽。”

“嗷呜!”狮子抬起左前爪,小心翼翼去摸毛毛虫,但它的毛爪太大了,幼细的毛毛虫比在跟前简直像一根剔牙剔出来的肉丝,它拿都拿不起来。

“给你摸一下。”巫承赫将手指搭在它爪背上,示意小灯泡自己爬。

小灯泡现在可抖起来了,抱着他的手指不松开,连理都不理蠢狮子,背上一行弹幕滑过:“奏凯奏凯奏凯……”

“它又不识字!”巫承赫翻个白眼。小灯泡想了想,换了弹幕,改成一长串大便。

巫承赫被它气死,无奈对狮子道,“它生气了,不想理你。”

狮子傻眼了,皱着鼻子凑近他的手,喉咙里发出讨好的呜呜声。

结果小灯泡抱手指抱得更紧了。

“改天再一起玩吧,它很傲娇,我也没办法。”巫承赫刚要收回手指,小灯泡忽然愤怒地咬了他一口,然后屈身一弹,跳到了狮子的毛爪上。

“……”巫承赫被自己叵测的毛毛虫彻底打败了。


状态提示: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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