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爱读吧 > 耽美宠文 > 穿书之星际儒系女配 > 分卷阅读61

br /  也正是因为我的家人拥有最纯正的古地球血统的原因, 我家在生活方面也要遵循古地球人的某些规矩。比如说:男尊女卑。

虽然我一直搞不明白女人为什么就比男人卑微了,不过既然大家都愿意认为男人更尊贵那就这么认为吧, 反正我是家里面唯一的男孩, 我无所谓。

对了, 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刚才我明明要说的是三代单传啊。

所谓三代单传就是指我是我爸爸唯一的男孩,我爸爸是我爷爷的唯一的男孩, 我爷爷是我爷爷的爸爸的唯一的男孩。

这么算来的话, 我似乎还真是个了不起的存在!\\(^o^)/~

从我出生的那一天起, 我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姐姐、姑姑们就都把我视若珍宝, 全家人都把最好吃的食品、最昂贵的衣服送到我面前。我可以获得任何我喜欢的玩具,不用我亲口提出来,只要我盯着某个玩具看五秒钟以上,大人们准会给我买下来。

所以,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求之而不得”。

“我的大宝贝,大金孙,奶奶的命根子哟!”奶奶每次笑眯眯看着我的时候都会这么说。

“哈哈哈,来大宝贝坐爷爷怀里面来。我的大孙子哟,你有什么想要的呀?跟爷爷说,只要是我孙子看上的……”按理说爷爷是一家之长,平时见到谁总是板着一张脸,满是威严的样子。唯独

和我在一起的时候,爷爷会笑口常开,他从来没有拒绝过我任何一个要求,即便有些要求并不是那么合理。

“宝宝,今天有没有好好吃饭?来,让妈妈香一个。”妈妈是联盟首席新文发言人,她的工作非常忙碌,却总能腾出时间陪我。只不过……妈妈实在是太喜欢亲人了,让人觉得有些甜到发腻。

“儿子,看这就是我的儿子!非常了不起的小伙子吧?”爸爸逢人就会显摆我,难道是因为我是他儿子的缘故?我就从来没看见过他显摆姐姐。

“弟弟这是今年我们的新年礼物,你先挑,挑剩下的是我的。”姐姐也挺不错,但是我并不认为她是心甘情愿的。

可以说我得到了全家人无条件的宠爱,每一个人都将我捧在手心里,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令人十分的愉快。

作为回报,我也从来没有令他们失望过。

因为,

我,是、个、天、才!

没错,我就是个天才!

我自己知道我自己。

我从两岁开始对音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那个时候我学的是古典音乐,据说古典音乐也是古地球时候才有的玩意儿,在新地球联盟并不流行。不过我喜欢就好。

我四岁的时候就开始简单的些一些小曲子了,简单的小奏鸣曲之类的。我喜欢有自己个人特色的东西,太过大众的我并不喜欢。

五岁生日的时候妈妈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为我举办了一场个人音乐会,这也是她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很喜欢。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开始听到人们用一种不加掩饰的惊异的声音称呼我,说我是“音乐神童”。

音乐神童?我可不觉得我有什么神的地方。

但是其他人似乎并不这么看,大家看我的眼光变得有些奇怪,带着某种意味不明的狂热,就好像我是个怪物。

这种目光真的令人烦躁,我很讨厌。

可是……,我的讨厌似乎并不起任何的作用。

我越讨厌他们,他们就越喜欢我,就越用那种令人烦躁的狂热的目光看我。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都能遇见用那种令人讨厌的狂热目光看我的人。

我简直是——烦透顶了!

这些人真讨厌啊!为什么不全部都消失掉呢?

可是渐渐的我发现,原来那些人并不是用一种看怪物的眼光在看我,而是崇拜的眼光。他们会追随着我的脚步,我在哪里演出他们就追随到哪里,我出现在什么地方他们也跟到什么地方,他们会买我的演奏会门票,会私下里送我礼物,更会在星网上维护我的利益。。

真的是非常非常令人难以理解的一群人。

如果仅仅是为了听音乐而已,真的有必要这样吗?

不过就由他们去吧,我无所谓,台下坐不坐人或者坐多少人本身就不是我该关心的事情。

之后……

我终于彻底厌倦了。

可是我又离不开音乐,因为音乐能让我与众不同,尤其是和我的父亲比。毕竟父亲是全联盟最著名的科学家,我知道无论我如何努力也不可能达到他的成绩。所以我选择了音乐,真正可以展现我实力的地方。

为了能将音乐继续下去,我转而选择了走流行路线,并且很快成为了青少年偶像。

看着舞台下为我疯狂为我欢呼的同龄人,我的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虽然我还是厌恶他们……

尤其是那些愚蠢的女生,秃猴子似得大吼大叫,明明长得那么难看了,居然还敢喊我“老公”!难道她们自己都不会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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