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爱读吧 > 虐心耽美 > 少将的纯情宝贝 > 第五百七十三章 想要你的孩子吗?

秦东子威胁过她以后,她怕他带警察到花园路三十八幢来抓她,不敢再在l市吸食毒品,就来到了s市。

为了掩人耳目,她用化名在中兴路蓝月亮小区十八楼三号买了房子,专供他们吸毒用。

开始她还是很隐蔽的,谁也不让进来。

但她不喜欢自己打扫清洁,又不敢请女佣,就不得不找保洁工。

后来她发现保洁工都是一些进城来找工作的农村大妈,完全不懂那些针筒是干什么用的,还问她是不是身体不好,需要经常打针。

这样一来,她的警惕性就放松了,对保洁工不再防备,当然,她是不会让人家亲眼看到他们吸毒的。

阳小婕的出现,对她来说是一个意外。

看见阳小婕背着孩子,一副落魄相,她直觉地认为,这个女人以前傍了个富二代,现在生了孩子却被人家甩了,只能当保洁工养活自己和孩子。

在肖红紫的眼里,没有了富二代男人供养的阳小婕也是很土气的,她当时又忙着飙歌,所以没有对阳小婕采取防范措施。

现在看见阳小婕,肖红紫再把前后事情连起来一分析,马上认定是秦东子派阳小婕来查她的。

她这样怀疑是有原因的。

从去年被秦东子威胁后,她没有再去找过秦东子和他父母的麻烦。

但前不久,她在一个风景区拍一部广告,秦东子的母亲林可儿正好到那里旅游,两个人就无意中碰面了。

秦绍锋没有陪林可儿一路,而是肖红紫的表姐冯依香,只是这个表姐和肖红紫现在的关系极为生分,多年没有走动,见了面也互不搭理。

林可儿看见肖红紫的时候,两个人已经近在咫尺,她没有避让,和蔼地跟她打招呼:“红紫,你怎么在这里?”

肖红紫一见林可儿,就想起他们不肯把星际娱乐的股份转到她头上的事情,心里对这个前婆婆只有恨意。

她冷冷地说:“我怎么不能在这里?

“我不到这里拍广告,怎么养活自己?

“我又没有你那样有本事,十五岁就能勾搭上星际娱乐的老总。

“你帮他生下一个秦东子,一辈子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林可儿不善吵架,被肖红紫这话气得脸一阵红,一阵白,半晌说不出话来。

林可儿好欺负,冯衣香可没那么好脾气,她就早看这个表妹不顺眼了。

冯衣香跟林可儿关系极好,这个表妹还是秦东子的妻子的时候,三番五次气得林可儿大病,冯衣香就憋了一肚子火。

如果不是她老公秦玉锋拦着,她早就找到肖红紫打上了。

现在肖红紫当着她的脸侮辱林可儿,冯衣香哪里还忍耐得住?

她冲过来,扬手就是两个耳光。

肖红紫没想到冯衣香竟然打她,她捂着脸惊愕地说:“表姐!你……你居然打我?”

冯衣香骂道:“我没有你这种表妹!又不要脸又不要命的死丫头!

“你跟你那个老娘一样,眼里除了钱和男人,还有什么?

“你就算跟东子离了婚,可儿也当了你几年的婆婆,她有你侮辱的?

“你对东子做出那么龌龊的事情,他没有对你赶尽杀绝,让你有广告拍已经很幸运了,你还不知足!

“我告诉你,肖红紫,你再敢说可儿的坏话,不用东子和秦总动手,我也能让你彻底滚出演艺圈!”

肖红紫还真被冯衣香这话给吓住了。

她很清楚,冯衣香的老公秦玉锋是星际娱乐副总,副总一句话,要封杀肖红紫也是轻而易举的。

大家之所以一直对肖红紫网开一面,就是因为她顶着“冯衣香的表妹”这样一个身份。

虽然冯衣香早就声明她和肖红紫没有关系,大家不用给她面子,但秦绍锋和秦东子终就不想让冯衣香难堪,所以对肖红紫才一让再让。

肖红紫也正是仗着冯衣香的这层关系,才一再为所欲为。

因为就算冯夜香不认她,但冯衣香的母亲念旧,看在肖红紫母亲是她嫂子的份上,总是在冯衣香和林可儿面前帮肖红紫求情。

肖红紫和秦东子从结婚到离婚,又到现在,她大大小小吵闹过无数次,冯衣香一直没有出面,肖红紫几乎把这个表姐给忘了。

现在冯衣香的这两个火辣辣的耳光,将她打回了现实,她意识到,现在的她,已经没有了和林可儿争吵的底气和资本!

她转身想走,冯衣香却拦住了她:“你想就这么走?这广告你如果还想继续拍下去,就向可儿道歉!”

最后,肖红紫不得不向林可儿道歉。

她挨了打,却还要向人家低头道歉,肖红紫窝了一肚子火。

现在阳小婕害她有家不能回,她认为是林可儿和冯衣香把那天她辱骂林可儿的事情告诉了秦东子,秦东子一怒之下,要将她送进监狱,所以找来阳小婕帮他。

分析来分析去,肖红紫觉得事实就是这样,要不然,为什么这么巧,她在那里住了一年多时间都没有事,阳小婕才出现第二次,她就翻船了?

越想越冒火,肖红紫很清楚地知道,她犯的不是小罪,因为她不是单纯容留他人吸毒,为了钱,她已经开始偷偷贩毒了。

这可就严重多了,如果抓住,不死,也要把牢底坐穿。

她不想死,更不想一辈子呆在暗无天曰的牢里没有自油。

是秦东子和阳小婕把她害成这样的,她绝不会放过他们!

肖红紫买了一张新电话卡,拨了一个号


状态提示:第五百七十三章 想要你的孩子吗?--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