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爱读吧 > 古代耽美 > 林大妞驯夫手札 > 分卷阅读109

利性子,做事不喜拖拉,在五月底的时候,基本就已经搬家完毕。

林向前夫妇外加林向平林向和,来新家为他们暖屋,一家人在一起高高兴兴吃了一顿饭。

到是林向前,对于他们搬家一事,颇为不舍:“……离着这么远,以后再见多麻烦。”

崔临笙闻言狠狠瞪他,这人会不会说话,本来大家都在高兴,他却说这样扫兴的话。

林大妞道:“这也是没办法的是,都是为了你姐夫方便,原来住的地方距离翰林院太远,若是夏季还好,遇到冬天,路上就太遭罪了,另外,这边的房租也不贵。”说完后她笑道:“你这么大个人了,不就是搬个家,至于这样子吗,万一你姐夫将来外放,你还不得哭出来。”

林大妞心中感慨,怪不得世人对读书人如此推崇,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绝不是一句空话,孙家别看如今仍旧带着一股土鳖气息,但,日后前程已然可期。

两家天堑般的差距,已然开始逐步拉开。

孙家的新家在通政大街,周围邻居大都是官身,有的是因着职位变动,有的则像孙家,跟着举家搬过来的,当然,原配在老家供养父母,丈夫带着小妾住的也有不少,类似的事情看的多了,林大妞也生出些无奈,有的时候,还真心不是男人有多渣,而是现实情况不允许。

这个年代的很多男人,自理能力基本为零,身边若不跟着个人照应生活,就现今这个医疗条件,他是真有可能把自己玩死的,而妻子则在老家需要照顾孩子和父母,想要举家搬迁到京城?可不是人人都有孙家这个财力的,京中物价贵,靠着那点微薄的俸禄,一家人即便来了京城,也只能喝西北风。

即便真的独身来京的,见你身边没人照料,朋友或者老师,送你个把侍妾,那也是常有的事,这么几轮下来,能坚守到最后的,简直如凤毛麟角。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有些女人,对丈夫身边是不是有女人,真心没那么再乎,儿子她有,奉养父母的功劳有,男人不敢不尊重,至于宠妾灭妻一说,那都是权贵人家的玩法,平常人家,妾这个东西,很多都是养不起的,身边跟着的,更多的是暖床的丫头。

能被选入翰林院的,都是青年才俊,孙家左边就是小两口带着孩子住,这户人家姓于,乃是和孙青山同科的二甲进士,年仅二十四岁,比孙青山还要小,想起孙家老家那些白头老秀才,再瞧瞧这二十四岁的新科进士,真是不能不叫人心生感叹。

全国的人才汇集于此,能在一众人才中杀出重围,脱颖而出,无疑都是人精中的人精,天才中的天才。

于家是属于乡绅,家里小有薄财,家中有长子在,也不需要他的妻子在跟前奉养父母,长辈也不忍小夫妻分离两地,于是,这次是一家三口一起来的。

李氏的娘家算是个土财主级别,家中钱财不缺,从小被娇养长大,嫁的相公又特别争气,所以从小到大,基本没吃过什么苦,性子有些天真烂漫。

“嫂子,你家里收拾的真好看。”李氏捧着脸看着孙家的室内装饰,一脸艳羡。

家中买了仆人后,林大妞和徐氏便彻底解放出来,两个人谁都不是能闲下来的性子,索性,就将精力放到装饰住房屋上面,孙青山如今只是一个穷翰林,林大妞也不走那富丽堂皇路线,家中风格以恬淡清新为主,正厅摆放着林大妞弄出来的盆景,清新雅致,又颇具韵味,叫李氏一眼就喜欢上了。

林大妞笑:“你要是喜欢的,就搬几盆到家去,这都是我自己闲来无事做的,也不值什么钱。”

李氏看林大妞的眼神,都恨不得带着小星星:“嫂子,你可真厉害,竟然是自己做的!”

林大妞笑mī_mī的:“想学吗,我可以教你?”

李氏恩恩点头,满脸都是崇拜。

在社交方面,这些年林大妞的功力是越发深厚。

……

对于搬家之后的新生活,一家人适应良好,林大妞闲来无事,便开始琢磨各种吃食,因为手中有了辣椒,林大妞便开始琢磨起了腌泡菜,她知道方法,但没亲手腌过,失败了好几次才成功,林大妞将做出来的泡菜分送各处,大家都十分喜欢这味道,崔临笙因着怀孕,嘴里没滋味,吃完之后,林向前又专门在她这讨了一坛。

孙青山上班的地方,也有机关食堂,原本林大妞怕他吃不好,才叫他带上一点,结果却被人给轰抢完了,因着这泡菜,还叫林大妞小小的扬了次名。

见泡菜如此受欢迎,于是林大妞加大了不少量,日子就这样平稳中度过。

这日,孙青山面带虑色,林大妞怀里抱着小猴子问他:“你这是怎么了?”

孙青山叹了口气:“不是我,是庭哥儿。”

“庭哥儿?”

“我如今没有教导他的时间,可他的课业又万万不能丢下的。”

孙青山这样一说,林大妞就有些明了,她看向孙青山:“那你如今有什么办法,是给她请先生,还是送去学堂?”

孙青山仔细想了想,才道:“以庭哥儿的才智,一般的先生会耽误了他,可是真正的好先生,不是被大户人家请去,便是自己专心于科举,怕是一时半会找不到。”

“那便只有送去学堂了。”林大妞道。

不过这学堂里却是有许多门道,还是那句话,真正的好先生难寻。

孙青山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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