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爱读吧 > 重生耽美 > 全本戏 > 分卷阅读3

提琴,去争取首席小提琴手的位置,去世界各地演出,是一种比较完美的人生。

可那不是他想要的,在唐加高二这年,他认识了一个可爱的女孩,那女孩说:“唐加,这歌真好听!这是你自己写的吗?”

这句赞美,让唐加足足美了两个多月。

那个大眼睛女孩坐在操场上静静的听着他的歌,然后笑着说“真好听!”。

这个时候,唐加觉得自己就是那骑白马的王子,是在公主窗口唱情歌的忧郁少年,更是那独一无二的歌手。

几个月后,女孩毕业了,唐加再也没有见过她,再几个月后,唐加忘了他的名字,忘记了他的样子。

但那也许是他的初恋,谁知道呢!

科学家说,大部分人的初恋,都是送给记忆中陌生人的,当年最年少时候的那次心动,就是人的初恋,不过,那也许只能算是一时的动心,一个人的单恋而已。

父母安排的这条路,唐加已经走不下去了,他真的觉得,太累了。

父亲还在接着咆哮:“你怎么不想想我们这么多年,是怎么教你的,送你去北京就是让你学这些乱起八糟的吗?你会后悔的唐加!”

母亲并没有拦住激动的父亲,她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这么大的事,你怎么就自己做主了呢!”

后悔?

离开学校,办理休学,没有听父母的话,也许多年之后,自己真的会后悔。

但现在的生活,唐加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后悔了,而且他深信,如果没有退学,也许会更加的后悔。

父亲又一次喊“你给我滚蛋,当我没有生你……”

唐加重重的磕了一个头,离开了家,离开了这个美丽的海滨城,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车,这个时候,他的口袋里只剩下二百多块钱。

还好,自己常用的吉他乐器什么的都在北京没背回来,至少还能拿着吉他卖卖唱。

自己好像有点白眼狼,唐加自嘲的想,因为他除了一点难过,更多的是一种将要开展新生活的壮志与激动。

父亲把他扫出了门,也不再给他邮寄生活费了。

所以,唐加很穷,他跟大多数北漂找梦的艺术青年一样,凭借一腔热血回到了北京。

可现实,真的很残酷。

没有成为白马王子,为了生计,唐加开始了在酒吧里唱歌的生活。

3:初遇小东西

北京,中国的首都,雄踞华北大平原北端,干燥的城市,这个城市几乎没有水,城中心有一个叫什刹海的充满魅力的地方。

什刹海不是海,它只是一个人工湖,是旧时皇家贵胄为享受浪漫,为了夏日泛舟冬日滑雪而人工开凿的一片人工湖。现在,这里属于跳操场转圈集体交谊舞的大妈,属于在首都寻找遗失文明的游人。更属于深夜里没有温暖的人们,寂寞的男女。

冬天的北京很冷,夜晚更冷。冬天的什刹海酒吧,音乐依旧喧嚣,客人却少了很多,凌晨2点,酒吧就早早的打了样,唐加从老板手里抽过今个卖唱挣的50块钱,咂咂嘴,这个月的日子,看起来不太好过。

出酒吧右转上马路,一直走到胡同口,拐进24小时便利店。采购物品如下:2包方便面(不带肉酱包的),1个面包(没馅儿没芝麻的),1包烟(2块7没滤嘴北京土产八达岭牌的),合计人民币6元7角,这就是唐加明个一天的口粮。

从便利店出来,唐加伸手蹭蹭鼻子,缩缩脖子打了个摆子,心里暗骂这冷的操蛋的天气,一直走到胡同深处,忽然有什么东西砸在他后脑勺上。

“哎呦!!”

唐加一个踉跄,蹲在墙角按着脑袋骂:“我操……谁?是谁砸我!”

本能的抬头望前望,顿时吓的个心纠纠的慌……

唐加一屁股坐在泥地里,手里不自觉的紧紧的抓着路边的枯草。

胡同尽头隐隐约约映出旧时的红漆大门,门口蹲着石狮子两尊,上方还挂着红灯笼,进进出出的还有长袍方帽的古人,似乎正发生了什么争斗,一堆人拥挤在一起……

大半夜的这胡同里……

唐加只觉得是自己撞鬼了,顿时僵在地上,腿有点软,瞪着那红漆大门磕着后槽牙。

那影子只出现了十几秒,便完全消失了,当他揉着眼睛再看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了。胡同尽头黑漆漆的,只有凉凉的北风吹着树丫子晃来晃去。树影映在深蓝色的蓝色天幕上,看起来格外的恐怖。

一定是撞邪了……

爬起来,唐加有点踉跄,灰溜溜的狂奔回了租住的小院子。

唐加住在附近的老四合院里,这房是租来的,那院子保持着旧时回字格局,院子里只种了棵巨大的石榴树,树下摆放了简单的石头桌椅,其他的地方空着,并没有搭建乱七八糟的小屋。朝南的主屋常年空着,房东只出租了边上的四间耳房,除了唐加,另外三间房分别住着张云杉、李思还有牛乐乐。一间房价格500元,价格不高不低,有着小小的厕所和厨房。

虽然条件不是很好,但比起他之前借助了一个多月的地方,实在是安静了许多。

住在四合院之前,唐加借住在几个哥们房子里,那是学校附近旧小区的地下室,几张床并起来,拥挤的更像是个大通铺,时时刻刻充满着呛死人的烟雾,时时刻刻的乐器声牌九麻将声,和三不知的某人与某人的□。

这不是唐加想要的生活。

他只是想写歌,想唱歌。

一个多月后,唐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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