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闪闪发亮,瑞特谈笑风生,一口整齐的牙齿同样亮晶晶的。

“我有种预感,明天不是一个好天气。”瑞特轻松地说,向斯科特的反方向吐了一个烟圈。斯科特从沙发上起身走近窗边,掀开厚丝帘的一角。外边海堤散步道上浓雾弥漫,层层雾气在街道上盘拢回旋,活像有生命的一般,街灯的光晕陷在缓缓飘移的白雾中变得朦胧迷离。他不由自主地想起斯佳丽那个充满了迷雾的梦,以及瑞特充满保护性的坚强臂膀。

作者有话要说:  打滚卖萌求留言求动力求作收码字和辩论都那么消耗时间,我却同时干这两件事。。。

☆、第三十二章

第二天早上,空气更加湿润了。一场暖雨使得乱石露面闪闪发亮,让人眼睛也亮晶晶的。这天斯科特睡得特别沉,无忧无虑到没有做梦的程度。好久没有过这样的睡眠了,好像自己还是个孩子似的。

“人家都说你是无赖,瑞特,当然很多少女也被你的外表所迷惑。”斯科特一边吃饭一边说,他的动作飞快,不久面前的盘子就空了。瑞特示意他慢点吃,笑着说:“我想我就是一个无赖,一个叛徒,一个恶棍,你比谁都清楚。”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固有的绅士风度和古道热肠,瑞特,不要总是扮演坏人的角色。”

“外表是最能欺骗人的,小斯科特。”瑞特笑眯眯的,古铜色的大手衬着银质的盘子,说不出的和谐。

“我听说盗贼与商人的唯一区别就是,盗贼不必付出成本。”斯科特不计后果地哈哈大笑,笑得没心没肺,笑得特别不像他自己,“商人的第一桶金一定是沾满了鲜血的,在这样的时代,无论你我都不例外。”

瑞特紧紧地盯着他,“不要告诉我你在同情那些被你赚走钱的人,斯科特,这个世界上的钱只有那么多,无非是从一个人的口袋流向另一个人的腰包而已。”他也吃完了早饭,一刻钟后就打扮得整整齐齐出现在斯科特面前。瑞特那顶漂亮的帽子驳斥了大家公认的事实:好帽子是买不到的;他铮亮的鞋子一尘不染,脚与身材相比是有些小了,可这双鞋子把双脚衬托得恰到好处;他悠闲、戏谑的神情表示着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在受战争的折磨。

瑞特像一只大型猫科动物,轻巧、危险而强壮。他比斯科特见过的大多数绅士都要强壮,尽管裁缝们已经在很努力地把他手臂、胸膛和全身的肌肉掩饰起来。

tnnd真见鬼。斯科特发现自己最近又长高了,可是纤细依旧,裁缝如果不花一番功夫修改,外套就会在身上显得空空荡荡的。

所谓人比人要扔啊。

斯科特的船队越来越像模像样了,即使他不介入,船队也能正常运转。于是在瑞特的劝说下,两人暂时远离了偷渡封锁线的偷偷摸摸,凭借“钱”这把万能钥匙北上纽约,从纽约港起航,一起登上了一艘名为“雏菊号”的客轮,奔赴英国、法国和意大利,与那些做丝绸、葡萄酒和珠宝生意的老头子们碰碰面。

瑞特是这样劝说斯科特的:“我的宝贝,你如果整天窝在狭小憋闷的偷渡船里,你迟早会变得像那些船一样乏味。”他总能把开玩笑的“宝贝”说的那么亲昵,好像斯科特真的是他儿子一样。

船上充斥着西装革履的男人和裙裾飘香的女人。女士们戴着硕大的、灯罩一般的夸张帽子,面纱撩在帽檐上,与男伴们或谈天说地,或喁喁私语,或咯咯傻笑。这些北方女性与南方女人不同,她们更加坦诚直率,也都表现出的很有头脑。斯科特饶有兴味地研究着一群五颜六色的可爱小东西们。

晚饭后一群人提议玩牌,斯科特不喜欢桥牌室的乌烟瘴气、吵闹喧哗,就一个人回了客舱。

瑞特从桥牌室回来后,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斯科特坐在床头,揉着眼睛流泪,一瞬间让瑞特有种看到小孩被欺负、委屈地流眼泪的错觉。

下一刻,斯科特波澜不惊的声线就唤回了瑞特的幻想:“我左眼进了沙子,你能不能帮我把沙子弄出来?谢谢。”

瑞特不紧不慢地走过去,居高临下、逗弄似的说:“什么时候弄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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