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只强悍地始终揽着任常新腰身的手,仿似毫不客气地对外宣称,这个人是他的,谁敢碰,就是和他作对。
任常新很不喜欢冯意这种强势,仿似他是他的禁脔似的。不过他也挺享受这种被人狠狠想要占有的感觉,尤其是冯意这样的男人,极品中的极品,他玩儿过那么多的男人,就没有一个能及得上冯意的一个脚趾头的。
就像是他征服了最高的山,哪怕这座山是那么傲慢那么高贵,但依旧被他踩踏在脚下。这种自豪感真他妈不知有多爽!
冯意也挺给他面子,对别人傲慢,转而对他时,态度别提有多好,简直就像只忠诚的狗。
任常新想喝什么,想吃什么,冯意都殷勤得跟仆从似的,第一时间给拿过来,凝注在任常新身上的眼神专注而温柔,哪怕这样昏暗的包厢里也掩饰不住。
任常新任性矫情,脾气又大,他原本就气冯意背着他约了这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