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朗突然上前,将南宫凌风纳入臂膀之下,把一锭银子交付与卖身女:“这锭银子足够你葬父了,卖身就不必了。再见!”话语之间,干脆利落,走得也很潇洒。

雪鸽愣了一下,将银子丢给卖身女,就跑着追上了夜朗,憋不住问道:“夜公子,你给的也太寒碜点了吧?”

夜朗早料到她会有此一问,反问道:“你觉得给的少了?”

雪鸽理所当然地回答:“是啊。”想她们少爷,一般出手就是一张银票,最低都是一百两银子。

“那你觉得多少是多?”

“嗯……”雪鸽仔细想了想,按照她的标准,“至少得五十两吧。”

夜朗点点头,这些人当真是有钱的日子过惯了,不知金银的珍贵。想他以前也是这么的铺张浪费,可是到了这里,突然地身无分文,虽然同样享受着南宫家的高档生活,囊中羞涩却是很尴尬的局面。那个时候,他才异常觉得以前的生活,奢侈得实在有些过分。今天他一定得趁机好好教育他们一回,帮助他们树立节约的良好品德,以方便自己日后的行事。

“雪鸽,这样的事情,在你一生之中,至少会遇到十件,能否认吗?”

雪鸽摇头,刚刚那件就已经是第十件了。

“我就以十件为例,刚刚我给了那女子五两,十件的话,就是五十两,而这个还是最小的数字。也就是说,仅仅为了这样的事情,你就得至少付出很多的银子,你考虑过吗?”

夜朗最后那句总结性的话,让雪鸽的眼中冒出了金钱的光芒,心中也有种幡然醒悟的感觉,自己居然为了一个不相关的人,就花费了那么多的银子,真是不值得啊!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有这么算过?

看着已有懊恼之意的雪鸽,夜朗点点头,孺子可教也!

这时,南宫凌风不解的声音就响起了:“可是相公,也才五十两而已,好少啊!”

夜朗在心中哀叹一声,南宫凌风的金钱认识肯定是不如雪鸽的,说不定,在他的心目中根本就没有金钱的概念。现在自己已经是他的相公了,再等不久,就不能在依靠南宫家了,夜家,只怕也依靠不上,清贫的日子迫在眉睫,得抓紧时间改变他的观念才行。

想到这里,夜朗神色严肃,淳淳于教地开口:“凌风觉得少了?”

“很——少!”两个字都是重音。

“凌风喜欢豆腐西施的豆腐脑?”

“最喜欢啦!”

“那豆腐西施的豆腐脑卖得最贵的时候,是多少?”

仔细想想,回答:“一两银子。”

“那你可知道,刚刚我给了卖身女五碗豆腐西施的豆腐脑,而按照凌风你的意思,五十碗还嫌少。五十碗诶,够凌风你吃好久了。”

“五十碗!!!”南宫凌风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五十碗,他连五碗都不干想象。天啦,他刚才竟然想把西施姐姐的五十碗豆腐脑白白送人,真是太笨了,太笨了。

南宫凌风懊恼地直捶自己的脑袋:“相公,要不我们去要回来吧?”

“算了,”拉下南宫凌风捶头的手,紧攥在手中,防止他继续伤害自己,“这就叫花银子买教训,以后记得就行了。”

忠伯在一旁直听得暗把头点,这个夜公子当真聪明得紧。这样的奉劝,他对南宫凌风不知道说过多少回了,让他不要把银票当纸看待,可总被南宫凌风一句“本来就就是纸嘛”给噎回来,还找不到话来反驳。现在好了,不止南宫凌风认识了金钱的重要性,连带雪鸽也知道了。可是,夜朗的话,听上去逻辑简单,道理易明,仿佛三岁小孩都会想到的问题,怎么自己就没有想到呢?

雪宸也在点头,夜朗这招她可是最为熟悉的,不就是——对症下药嘛!

“啊,到了。”南宫凌风正与夜朗说着,突然瞥到了前方酒楼的匾额,喜笑颜开地叫道。

夜朗随之望去,“紫气东来”四个金色大字,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刺人眼球……这就是他们今日的目的地?!

说话,他们一行人在早上的时候进入丰县,找到了本该初三晚上投宿的客栈——龙凤呈祥。然后南宫凌风就接到一封请柬,说是他的义父得知他来到了丰县,特备了酒筵,为他接风洗尘。地点嘛,就是这县里首屈一指的大酒楼——紫气东来!

南宫凌风兴冲冲地跑到紫气东来的门口,刚要往里冲,就被迎出来的店小二伸臂拦住了。

店小二神色恭敬,微微曲身,道:“对不起,客官,今日歇业。”

南宫凌风神色凶悍:“再拦着我,我就硬闯进去。”

店小二没有被南宫凌风的话威胁到,神色不变,依旧恭敬:“那就请客官闯吧。”

“哼,”南宫凌风得意地扬起下巴,“闯就……闯。”

话未说完,南宫凌风脚步突然旋转,侧身让开了店小二,最后一个字,话音刚落,他已闪电般闪进了酒楼之中,愈发得意地望着店小二大笑。

店小二被他闯进店中,神色丝毫不恼,依旧恭敬,不理会南宫凌风挑衅的笑声,转身对着夜朗,躬身道:“这位就是夜公子吧,请进。”言毕,侧身让过。

夜朗心中诧异片刻,猜想这人定是与南宫凌风熟识,方才释然。

跟在夜朗身后的是雪鸽,她低着头,打算直接跟夜朗进去,不想却被眼尖的店小二发现,伸手拦住了她,道:“对不起,本店谢绝丑人进店。”

“你眼睛出问题了吧?”雪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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